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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魅影同人文月光:歌剧魅影同人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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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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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活在恐怖的地狱里,终其一生都在渴盼,能得到救赎。她穿着摩洛哥山羊皮平底鞋,没有穿袜子,脚背微弓,脚腕上有三颗小小的黑痣。

歌剧魅影同人文月光:歌剧魅影同人文翻译

 

一句话简介:阴郁疯批x直球美人文案:【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不涉及原著剧情,可当原创阅读】【一】因为相貌可怖、性格病态,他被人们称为“恶魔之子”没人在意他的头脑与天赋相反,他越是表现得无所不能,周围人越是惧怕他。

他活在恐怖的地狱里,终其一生都在渴盼,能得到救赎——救赎来了她面颜娇媚,宛若金发白肤的天使,打开了关着他的铁笼,低声催促:“快逃”逃跑的时候,他回头看了她一眼,记住了她的脚她穿着摩洛哥山羊皮平底鞋,没有穿袜子,脚背微弓,脚腕上有三颗小小的黑痣。

【二】历经地狱般的磨难后,他戴上面具,终于又见到了她她却已经嫁给了一个俊美无俦的伯爵【三】“想要找到你的父亲,你必须和他离婚,”他离她很近,炽热的呼吸在她的唇边燃烧,口吻却冰冷不可违逆,“不然我可能会杀了他。

”再后来,他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她家里,当着伯爵的面亲吻她的发顶,抬起那双金色毒焰般的眼睛,冷漠而轻蔑地扫视着伯爵……【阅读预警】1、歌剧魅影同人,每一本男主的背景都会有轻微改动,严格来说不算同一个人2、男处女非。

女主花心直球美人,有过不少情人,最爱的只有男主,男主占有欲和嫉妒心极强,醋桶再世,随时随地都在吃醋,1v1小甜文3、男主有病娇属性,介意慎入背景是美法十九世纪末,不少情节具有时代局限性,具体看章末注释短评:女主女性意识觉醒,追寻自己想要的自由,男主套了一个歌剧魅影的皮

#同人文##言情小说##小说#

试读:·1、Prologue  ◎不要靠近“恶魔之子”所在的笼子◎  巴黎马戏团  ……  宣传单正面  ……  我们有最美丽的连体双胞胎  最小巧的侏儒男孩  最会玩弄火焰的吉卜赛女郎  最会训练狮子的驯兽大师

  上百个装在瓶子里、未能降生的畸形怪胎  以及——  “臭名昭著”的“恶魔之子”!  ……  宣传单背面  ……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颗森白恐怖的骷髅头  ……  压轴节目《恶魔之子》详细介绍:  “恶魔”两个字绝不是夸张。

他拥有最恐怖的相貌,最天才的头脑,以及最动听的嗓音  如此富有戏剧性的组合,如果不是罪不可赦的恶魔,仁慈的上帝怎会对他施以这样严厉的惩罚?  我们在沼泽地发现他时,他浑身都是血,肩部、手臂和小腿布满了触目惊心的伤口,大头蝇在周围盘旋不止,不远处还有一只秃鹫虎视眈眈,俨然已将他当成死人。

  他的眼神却异常冷静、清醒,一边往伤口上倒火药,一边近乎漠然地观察着我们,似乎只要我们有异动,他就算拼上性命,也会将我们置于死地  我们怀疑,那时的他之所以全身浴血,是因为刚从短吻鳄的口中逃生,否则无法解释,后来他为什么会有一双鳄鱼皮短靴。

  至于为什么不是杀了人——噢,女士们先生们,请放心,他绝对不是逃犯,警察先生们不会放过一名长相这样特别的逃犯  加入马戏团不到半年,他就学会了马戏团所有成员的才能,包括最复杂的变魔术,我们可怜的魔术师先生不得不打包行李,换一个地方谋生。

  他还学会了如何将火焰玩弄于股掌之中,要不是我们那位喷火女郎足够美艳,估计也得打包走人  他甚至学会了我们侏儒男孩的拿手好戏——如何在双手双脚被捆绑的情况下,挣脱被打死结的绳索——老天啊,要知道,他几乎是两个侏儒男孩那么高!。

  这半年来,我们见识了他那堪称可怕的头脑与天赋,完全是走到哪儿,学到哪儿  在西部,他跟一位快枪手学会了如何闪电般拔枪、开枪;在翡冷翠,他在一家歌剧院——后门的下水道旁边——跟里面的歌唱家学会了如何用歌声蛊惑人心;在一个个破烂不堪的小酒馆里,他在赌桌上学会了各种各样出老千的方法,甚至自创了一种不碰扑克牌也能出千的绝技。

  我们相信,要不是上帝给了他一张魔鬼般丑陋可怖的脸庞,他绝对能成为这个时代最为传奇的人物  附:  《恶魔之子》节目观看指南:  请女士们先生们务必遵守!  不要与“恶魔之子”对视  不要与“恶魔之子”交谈。

  不要靠近“恶魔之子”所在的笼子  请不要责怪我们太过残忍,把他关进笼子里,实属无奈之举  我想,没有哪位观众愿意看见,一个长相恐怖如魔鬼(且精通魔术,能随心所欲地操纵火焰,挣脱打了死结的绳索,像神枪手一样快速拔枪、开枪,甚至能从短吻鳄口中死里逃生)的年轻男子,在这个文明的国度四处游荡吧?。

  ……  对了!  千万不要给他任何类似于铁丝的东西,包括但不限于针、线、钢笔、戒指、项链、发卡等!!!  ……  注意安全  祝您观看愉快·⭐️ 金鸟笼 ⭐️  ‎·Chapter 1  ◎“您一定得看看他们的演出。

”◎  “艾德勒小姐,这个马戏团来自巴黎,”他说,“您一定得看看他们的演出”  这是男人第三次提起巴黎  前两次分别是:  “艾德勒小姐,听说新奥尔良虽然已经是美国的城市,但仍保留着殖民地的做派,人们都像巴黎人一样有教养,饭店里——尤其是高级饭店,全是法文菜单,法式烹调,不知是真是假?”。

  “艾德勒小姐,请原谅我的无礼,我不知道新奥尔良的时尚是怎么一回事,但在我们巴黎,只有最卑贱的女工才会穿这种露出脚踝的裙子我不想对女士的服装指指点点,但您真的不该露出自己美丽的脚踝”  莉齐·艾德勒神色温和地说:“对,您说得都对。

”  男人很满意莉齐的回答  再没有比她更适合结婚的女孩了  既是石油大亨的女儿,又是远近闻名的美人,性情温婉恬淡的同时,却又不失少女的天真狡黠  当然,最值得赞颂的,还是她那张标致的脸蛋儿虽然是粗鄙的北方人,皮肤却像南方贵族般白皙无瑕,看不见任何雀斑疵点,如同凝固的乳脂一样润泽光滑;嘴角天生上翘,上唇中央有一颗小小的、红石榴般的唇珠,使整张脸呈现出一种朦胧而华艳的肉感之美。

  就是出身不太好,男人暗想,父亲虽然富可敌国,却终究是个投机家,靠战争、铁路和石油发了横财,不像他们血统高贵,底蕴丰厚  但想到她那将近百万的嫁妆,他又对她充满了似水的柔情  男人清了清嗓子,正要对她讲几句情话,哄她开心,就听莉齐语气轻柔地说道:“这马戏什么时候开始?晚上我们不看电影了,就看这个吧。

”  男人立刻答应下来,前去剧院的售票亭买票  莉齐望着男人的背影,温和的表情渐渐冷淡下来  她一点儿也不想跟这人约会——他的头衔是什么来着,伯爵还是子爵?——和她约会的,有好几个伯爵,她完全分不清他们之间的区别,只对一个叫“兰斯”的伯爵有点儿印象,因为他相貌英俊,极有教养,不像其他人一样傲慢无礼。

  随着电影艺术的兴起,歌剧院的生意日渐凋零,像正厅前座这样的好位置,以前只有托关系才能弄到,现在只需要走向剧院里的售票亭  为了维持表面的繁荣,剧院经理允许马戏团、杂技团和低俗的爵士乐队进剧院演出,不然仅靠歌剧和芭蕾哑剧的收入,完全无法撑起这样一个奢华的剧院。

  按男人的话说,正厅后座都是一些“下等人”  但经过那些“下等人”时,他居然没有露出鄙夷的眼神,莉齐正要高看他一眼,就见他一边坐下,一边发表“高见”道:“不知道那些下等人能不能看懂巴黎的马戏”  “……”。

  莉齐垂下眼睛,打开珠母扇,沉默地摇了摇,想到自己无论嫁给谁,都必然会嫁到巴黎去,不由有些绝望  十分钟后,演出开始了  因为不是首演之夜,观众的反响并不热烈这一现象,自然又受到了男人的嘲讽:“一群乡巴佬。

”  莉齐静静地观赏演出  前两个节目,的确都是来自巴黎的演员  第一个节目的演员,更是来自加尼叶宫——也就是著名的巴黎歌剧院,一身带亮片的舞裙,上来就表演了只有圣彼得堡才能看见的“挥鞭转”,陀螺似的转了足足十六圈,然后,在轻松欢快的旋律中,一口气翻了五六个跟斗,故意露出裙摆底下的白色灯笼裤。

  这种雅俗共赏的演出,仿佛倏地擦着的火柴,点燃了观众的热情人们欢呼鼓掌起来  莉齐也微笑鼓掌,她很喜欢那女孩自信妩媚的神态  男人却皱紧了眉毛,好像那女孩是他亲戚似的:“明明是巴黎歌剧院的女演员,却表演如此低俗、下贱的舞蹈,真的太丢人了。

”  第二个节目,则是一位美艳的女郎上台表演喷火只见她一袭桃红色的长裙,双手持火把,时而亲吻火焰,时而吞吐火焰,最后含了一口烈酒,仰头喷出一道三英尺的烈火,震惊全场一时间,掌声绵延不绝,甚至有人起立往台上扔帽子和手帕。

  主持人说她虽然是巴黎人,却并不是在巴黎学的喷火,而是一个神秘的华人教给她的这项绝技男人却像是没听见这句话似的,不停地对莉齐说,这才是巴黎马戏应有的水准  接下来几个节目,与其说是演出,不如说是展览——没有台词,没有编舞,只是让一群畸形人走上舞台,展示他们的丑陋与残缺。

  这些节目中,最卖力的是主持人他一边用手帕擦汗,一边欢快地介绍那些畸形人后面的观众看不清畸形人身上的细节,他就用一个妙趣横生的比喻,把一条条伤疤、一个个烂疮、一根根残肢送进观众的耳朵里  “我们在一个小农场发现了这对可怜的姐妹……有人说,她们之所以长成这样,是因为人种杂交,白人和黑人在一起,就会孕育出这种连体怪物。

但是,这对姐妹何其无辜!该受惩罚的,应该是她们的杂交父母才对!”  话音落下,有人鼓掌,有人谩骂,有人漠然地看热闹后座有黑人在喝倒彩,但很快就被欢快的乐声压了下去  男人也用力鼓起掌来  莉齐冷眼旁观,觉得这人简直五毒俱全,不仅歧视她这样的“乡下人”,还是个种族主义者。

  最后一个节目——也是最隆重、最受瞩目的一个——“女士们先生们,我敢打赌,你们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演出!”舞台上灯光变幻个不停,主持人说道,“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遭遇过短吻鳄,它们丑陋、恐怖、狡猾,栖息在阴湿的沼泽地里,随时准备给人致命一击……再没有一种动物,能比短吻鳄更加丑陋恐怖,也再没有一个人,能比恶魔之子更像短吻鳄——让我们有请——”

  主持人深吸一口气:“——恶魔之子登场!”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甚至有人站在椅子上吹口哨,似乎等待了那么久,就为了这一刻  莉齐歪着头,一眨不眨地看着舞台,也有些好奇起来  她看过那张传单。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会走到哪儿,学到哪儿,既会变魔术,又会唱歌,还会像神枪手一样闪电般拔枪开枪呢?  当然,最让人好奇的,还是他的长相  这世上不乏外表丑陋的人,尤其是贫民区,到处都是浑身疥癣、满脸疮疤的可怜人。

  内战过后,因为战争毁容的人也不在少数,但很少有人把他们当成“怪物”、“魔鬼”和“恶魔”,也没人孤立他们,把他们关在马戏团的栅栏里,供人观赏取乐  这个人的长相,真的有那么恐怖吗?  就在这时,帷幕降下,全场灯光暗了下来,只有脚灯还在燃烧,散溢出银色的烟雾。

灯光师换了一个滤光片,一道强烈而冰冷的白光打在了幕帘上  很明显,“恶魔之子”即将登场了  乐队演奏的音乐渐渐诡异起来,如同充斥着霉菌、浓雾和白骨的沼泽地里传来的笛声  观众席本来一直有人在讲话和打牌,买酒送酒的人进进出出,音乐响起后,居然都安静了下来,连专门喝倒彩的好事者都停止了窃窃私语。

  帷幕升起  一个人走上了舞台  他看上去年纪不大,身材却异常高大挺拔,穿着黑色长斗篷,宽松的帽檐垂落下来,盖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线条冷硬的下颚,以及苍白得几近病态的唇  只看身影的话,完全想象不出他的长相会“恐怖如魔鬼”。

  他戴着一副破旧皮手套,黑色的鞣皮微微开裂,明显是别人用剩下的,严重不合手,却仍然看得出他的手指很修长,骨节分明  莉齐第一次知道,当一个人身材过高和手指过长时,会透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压迫感  这么一看,这人一点儿也不丑,甚至有些英俊。

  观众也意识到了这点,感觉受到了欺骗,不禁发出嘘声和嘲笑声  在浪潮般的喝倒彩声中,“恶魔之子”的表演开始了  只见他抬起一只手,缓缓摊开  一簇杏黄的火焰在他的手上燃烧了起来  与美艳女郎的表演不同,美艳女郎亲近火焰时,观众的视线会集中在她滑腻的胳膊上,担心火焰会顺着她肌肤的油脂焚烧起来。

  人们看女人玩弄火焰,就是想看女人于危险的火光之中,赋予火苗婀娜的媚态  “恶魔之子”的表演,却是另一种感觉  莉齐甚至感觉不到他和烈火之间的隔阂火势扩大,火焰发出蛇一般的咝咝声,转眼间吞没了整个舞台,但只要他做出握拳的动作,上一秒还烧得噼啪作响的大火,便会尽数熄灭。

  然而,尽管他与烈火是如此亲近,几乎融为一体,叫人分不清火与血肉的界线,神色却至始至终都冷漠无比  这种奇异的反差感,使节目的演出效果更为出色,仿佛只有天才和疯子才能创造出来的怪诞世界  表演告一段落,“恶魔之子”猛地一抬手,熄灭了所有火焰,然后,走进了舞台侧翼的笼子,笼子旁边站着两个扛着步-枪的打手。

  直到这时,人们才发现,他手脚均扣着沉重的铁链,铁块爬满了锈蚀和血污,令人惊惧  看来,马戏团并没有夸张,而是真的认为他像沼泽地的短吻鳄一样危险恐怖  莉齐忍不住拿出那张传单,看了又看  传单上并没有写他做过什么坏事,只说他有头脑,有天赋,曾从短吻鳄的口中逃生,不到半年就学会了马戏团所有成员的才能。

  按理说,这样一个人,应该备受崇拜,无论走到哪儿,都是被追捧的对象但因为他过于恐怖的长相,于是,不仅没有受到崇拜和追捧,反而被人恐惧,失去了尊严和自由  男人被表演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没有注意到锁链与笼子:“不知道这位‘恶魔之子’是不是巴黎人……”可以说是相当高的评价了。

  下一个表演是“决斗”  主持人说:“别看他是个魔术师,玩火玩得出神入化,实际上,只要他愿意,他也可以是个神枪手——大家应该都见过在酒馆外决斗的绅士,他们和野蛮的亡命徒不同,在决斗场上非常讲规矩,完全遵循《社会礼法》的规定——双方各就各位,手-枪与地面垂直,然后,各凭本事,谁的拔枪速度快,谁就能在决斗场上活下来。

”  说到这,主持人停了停:“我们本想请一位绅士,上台参加决斗,但绅士都是为荣耀而战,谁愿意把命搭在马戏上呢?”  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笑声  “于是,我们请到了汤姆·鲍,这位金盆洗手的神枪手——他愿意赌上性命,与我们的‘恶魔之子’一决高下!”。

  男人鼓掌道:“精彩!精彩!这才是真正的演出!既尊重了绅士的名誉,又带来了意想不到的节目效果!没想到新奥尔良也能有这样精彩的节目,完全不逊色于巴黎的演出,真的太精彩了!”  莉齐却没办法觉得精彩  “恶魔之子”再聪明,再冷静,也只是一个魔术师。

  就算他是个罕见的天才,能像神枪手一样快速拔枪、开枪;开枪的速度也不可能快过真正的神枪手——那些枪手靠手-枪谋生,对手-枪的熟悉程度,完全不亚于魔术师对扑克牌的了解  而且,她相信,那个汤姆·鲍一定有把握一枪击毙“恶魔之子”,否则决不会当众应允决斗。

  为了所谓的演出效果,居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去送死……  莉齐眉头微蹙,忽然不想再看下去·Chapter 2  ◎想把他从牢笼里释放出来◎  她本想直接起身离开,但剧场灯光再次暗了下来,两道明晃晃的聚光灯打在舞台上。

  “恶魔之子”身上的铁链被解开,皮腰带扣上了枪套,与汤姆·鲍各自退后十五步,面对面而立  乐队演奏的旋律变得更加阴郁沉重,定音鼓的鼓点模拟着秒针的节奏,咚、咚、咚,如同死亡倒计时一般,令人充满了不祥的预感。

  “恶魔之子”的下颚有些紧绷,不知是因为决斗,还是什么  汤姆·鲍则一脸自信地活动着五根手指  “按照《社会礼法》规定,我们都将是这场决斗的证人!”主持人高声喊道,“让我们一起等待开枪信号——放心,这场决斗绝对公平公正,我们保证,假如有一方在信号发出前提前开枪,我们会立即将他击毙!”⑴。

  观众席掌声如雷  随着鼓点声愈发激烈,“恶魔之子”和汤姆的身影逐渐挺直,手慢慢放下来,垂落在枪套附近  掌声轻了下来,人们一动不动地望着舞台,全都屏住了呼吸  负责发射信号的,是第一个节目的芭蕾舞女演员。

她一边白鹭般优美地腾空而起,一边高高举起双手,朝观众展示那把信号枪  太滑稽了  莉齐见过不少决斗,从为荣誉而战的决斗,到纯属争强好胜的决斗,再到因输牌而诱发的决斗但舞台上的决斗,还是第一次见——欧洲人和南方人推崇备至的“决斗”,居然成了马戏团的表演节目,真是滑稽、可笑又荒谬。

  更荒谬的是,作为所谓的上等人,男人应该深恶痛绝这种节目才对,他却两眼放光,似乎比任何人都期待台上的两人开枪  莉齐眉头蹙得越来越紧,攥紧了手上的珠母扇,不知道该不该阻止这场荒唐的决斗  但假如她挺身而出,必然会沦为上流社会的笑柄。

而且,她并不知道“恶魔之子”是好人还是坏人,这场决斗是否只是一场双方提前串通好的表演  时间在流逝  女演员轻盈地完成了最后一个大跳,退到了舞台的角落  信号枪随时有可能打响  就在这时  “恶魔之子”突然抬起了头。

  莉齐终于看见了他的眼睛——也只能看见他的眼睛他戴着面具,银白金属质地,覆盖住大半张脸庞,除了金黄色的眼睛、线条冷峻的下颚、苍白病态的双唇,什么也看不见  但就是那双眼睛,让莉齐意识到,这不是表演,而是一场货真价实的决斗。

  ——他冷冷地盯着汤姆·鲍,如同被囚禁已久的饥饿野兽,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笼子外的生肉,准备伺机破笼而出  可是,他要怎么做呢?  决斗不是游戏,一旦他拔枪慢一秒钟,就会死在汤姆·鲍的手上  算了莉齐皱起眉毛,沦为笑柄就沦为笑柄吧。

她身上早就挂满了笑柄,不差这一个  莉齐站起身,朝剧院的检票员招了招手——她打算买下整个马戏团,以阻止这场决斗  然而,晚了一步  信号枪打响了  没人看见“恶魔之子”是怎么拔枪、开枪的,当第二声枪响——除信号枪以外的枪声落下时,汤姆·鲍便已倒地身亡。

  观众席惊呼声四起  乐队奏响欢乐的旋律,小提琴手拉出一连串滑稽的音符,仿佛这是极具喜剧性的一幕——神枪手信心满满地和马戏团的小丑决斗,最终却命丧黄泉,再没有比这更加滑稽的喜剧了  ——如果“恶魔之子”没有开第二枪、第三枪的话。

  “砰——!”  他冷静而精准地射杀了那两个扛着步-枪的打手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间,当鲜血迸溅在舞台的幕帘、布景和脚灯时,乐队甚至还在演奏滑稽的乐章,直到惊恐的尖叫声和凌乱的脚步声响起,欢快的旋律才戛然而止。

  没人想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  左轮里会有三颗子弹,是因为决斗能发三枪  马戏团的人低估了“恶魔之子”的枪法,也低估了他想要逃跑的决心——决斗场上,稍有不慎就是死亡,他却毫不畏惧死亡,决不浪费每一颗子弹,一枪击毙汤姆·鲍以后,闪电般击毙了另外两个打手。

  可惜,他还是失策了——打手不止两个  第五号包厢还藏着一个狙击手,手持夏普斯步-枪,几乎是他拔枪射中另外两个打手的一瞬间,就开枪击中了他的肩膀  “砰——!”  鲜血飞溅  “恶魔之子”的肩膀被掏出一个可怕的血窟窿。

他踉跄了一下,手上的左轮手-枪应声而落  与此同时,后台的演员一拥而上,反剪住他的手脚,扔垃圾似的,把他扔进了笼子里  看个戏差点把命搭在这里男人后怕不已,连声音都有些哆嗦:“大家都走了,我们……也走吧?”若不是出于绅士的责任心,不想丢下女士独自逃跑,他早就跟着大部队逃之夭夭了。

当然,他决不承认,没跑也有腿软的原因  莉齐却轻轻摇头:“我想跟‘恶魔之子’说两句话”  “跟他说话?”男人的声音拔高了,“为什么?”  “和您没关系”  男人怒气冲冲地说道:“和我没关系?怎么和我没关系?我们正在约会,您却要去另一个男人的身边。

难道我对您的吸引力,还不如一个漠视人命的马戏团小丑吗?”  莉齐有些不耐烦但很快,她约束住了这份烦躁,露出落寞忧郁的神态,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子爵先生,我还以为您能明白我的意思”  “我是伯爵”  “再跟我约会下去,您的名誉会受损的。

”  男人想到那将近百万的嫁妆,坚定不移地说道:“名誉受损又怎样?我早已爱上了您!”  “唉,您先听我说完,”莉齐的神态愈发忧郁,“我之前一直不敢告诉您,我喜欢穿露脚踝的裙子,是因为我的外祖母是卑贱的女工,还是远洋而来的华工,我是人种杂交再杂交的产物。

而且,我非常势利,和您约会,是因为您有子爵的头衔您知道,我父母一个是北方人,一个是混血,虽然我们很有钱,非常非常有钱,经营着铁路公司、石油公司、钢铁公司,还在岛上有一座甘蔗种植园,但我们没有世袭的头衔和庄园,也没有能塞满走廊的家族肖像画……我是那么势力、卑贱、肤浅,除非您贪图我的嫁妆,否则像您这样高贵的绅士,是绝无可能爱上我的。

”  男人的脸色变白了  这番话听上去是在恭维他,实际上却是在讽刺他之前说过的每一句话  要是他回答,他并不在意她的血统和身世,那就证明他是个虚伪且没原则的人,而且确实贪图她的嫁妆  可要是顺着她的话说下去——好吧,我们别约会了——老天,这怎么说得出口,那可是铁路公司、石油公司、钢铁公司、种满蔗糖的小岛以及将近百万的嫁妆啊!。

  众所周知,一位贵族青年,想要摆脱高额的债务,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娶一个嫁妆丰厚的“富家女”,这办法也称为“钻大钱包”⑵  莉齐就是他们眼中最肥美的“大钱包”  只要能钻进这个大钱包,那些债务就不再能烦扰他们。

可是——谁会把这个原因光明正大地说出来呢?  男人只能嚅动着嘴唇,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地望着莉齐离开,用谁也听不见的声音喃喃说道:  “……我是伯爵”  ·  转过身,莉齐神情立刻变得沉郁起来  在她看来,男人才是最漠视生命的人。

“恶魔之子”被推到聚光灯下决斗时,他不觉得这是漠视生命;“恶魔之子”杀死一直以来监视、威胁、压迫自己的人时,他反倒觉得这是漠视生命了  这种小人,哪怕有子爵的头衔,也令她反感厌恶  除了摆脱男人,她找“恶魔之子”,还有一个原因。

  想把他从牢笼里释放出来  可能因为,她也即将走进一个牢笼——一个华美而浅薄的金鸟笼  她其实心知肚明,那些贵族青年大多都是草包,债台高筑,出门溜达一圈,都能撞见十来个债主  但在上流社会,不管那些青年欠了多少钱,都始终是尊贵的“子爵先生”、“伯爵先生”和“亲王大人”,而她的父亲不管多么有钱,为人多么老实,都始终是“卑鄙的北方佬”和“奸诈的投机家”。

  北方佬粗鄙、蛮横、无耻,远不如南方人文明开化,为了劫掠南方的财富,连解放黑奴这种事都干得出来  再加上,她的外祖母是中国人,一个清丽柔美的黄皮肤姑娘,更加冒犯了那些上流人士的禁忌  在他们看来,有色人种或许也是人,但绝对不可以和白人结婚,就像马和驴结合,会生出骡子一样;白人和有色人种结合,也会生出骡子那样的劣等物种。

  因此,她父亲想彻底得到上流社会的认可,只剩下一种办法——把她嫁给一位贵族  莉齐并不反感用婚姻回报父亲假如没有他,她这辈子都无法过上如此优渥的生活  她注定走进那个金鸟笼里,但她能在笼子里得到数不清的好处。

  “恶魔之子”待在笼子里,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莉齐走到“恶魔之子”的身边  周围一片混乱马戏团老板匆匆赶到了剧院,正在大声辱骂成员们,说他们是一群蠢货,居然真的按照决斗规矩,给了埃里克三颗子弹成员们被骂得抬不起头来,没留神笼子这边的动静。

  莉齐半蹲下来,歪着脑袋,试图与他平视:“你叫埃里克?”  对方没有理她  他背靠笼子的栅栏,头微微垂下,单手按压着血流不止的伤口因为失血过多,他的神情看上去冷漠又倦怠,唇色也比之前更加苍白病态  “再不止血,你可能会死,”她说,“或者截肢。

”  他还是没有理她  莉齐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突然问道:“你不会不想活了吧?”  他终于抬头,缓缓望了她一眼,眼神很冷  那是一双饱受欺骗、背叛、折磨和虐待,所以绝无可能相信陌生人的眼睛,像野兽一样呈金黄色,也像野兽一样警惕戒备。

  “不关你事”他说,声音毫无感情,却无比动听,令人感到一阵轻微的战栗  ……简直不像人类所能发出的嗓音  更像是海面上一种以声音为诱饵的怪物  莉齐微怔  怪不得传单上说,“不要与‘恶魔之子’对视”、“不要与‘恶魔之子’交谈”。

看着这样的眼神,听着这样的声音,谁会费劲思考他说的是对还是错呢?  莉齐想了想,起身离开了  埃里克看见了她离去的身影,神情没有任何变化他对她的一举一动毫无兴趣  他知道莉齐在打量他,试图引起他的注意力,但没兴趣知道她这样做的动机。

  他甚至没兴趣仔细打量她,只知道她似乎长得很美丽  这样美丽的女孩,男人会像觊觎腐肉的秃鹫一样,追着她盘旋不止,而她肯定也已经习惯,男人都是英俊整洁的绅士模样,决不会多看一眼他这样的人,来到他的身边,也只可能是为了嘲笑和羞辱他,没有第三种可能。

  他早已习惯人们毫无缘由的恐惧、厌恶和仇视,不再奢求被当成一个普通人来看待  肩膀的伤口还在冒血只要蜡烛、火柴和火药,他就能给这种伤口止血可是,没有没人给他这些东西  那女孩说得不错,再拖下去,只有截肢或死路一条,而那些人巴不得他变成一个真正的残废。

  鲜血还在涌流  他总是清醒冷静的头脑,第一次陷入了泥沼般的昏沉  他与死亡,似乎只剩下一纸相隔的距离  都说濒死前,人会回忆起美好的事物可他脑海中浮现的,仍然是欺骗、背叛、折磨、虐待……还有黑暗潮湿的地窖,咝咝作响的毒蛇,野兽浓烈的体臭,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

  他不是不想活着他比任何人都想活着只是,当只能活在痛苦和恐怖之中时,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埃里克闭上了双眼  正在这时,脚步声响起,那女孩又回来了  如同被入侵领地的狮子,他完全是下意识睁开双眼,冷漠而戒备地看着她。

  她却没有看他,而是略显紧张地靠近了笼子上的铁锁  他这才看清了她的长相她果然很美,一头纯净灿烂的金发,在脚灯袅娜升起的烟雾中,显出一种奇异的艳丽,五官排列组合完全符合培根对于美的论述,“绝色者之五官比例定有异处”,整张脸看上去既有中国人的神秘和柔美,又有美国北方人的冷峻与坚韧。

  她不知道要做什么,一直在张望四周,因为她长相美丽,衣着得体,一看就是上流社会的小姐,甚至没人防范她,平时对他严防死守的马戏团成员,更是不敢多看她一眼,怕目光太过唐突,惊扰到她  伤口传来可怖的剧痛  埃里克倦怠地闭上眼睛,仰头靠在栅栏上,苍白干裂的唇边露出一丝讥讽的微笑。

  下一秒钟,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响起  微笑僵住  埃里克猛地睁开双眼,几乎是难以置信地望向她!  作者有话说:  注释⑴参考尹钛著:《美国精神》第三辑“自己为自己制定规则”  注释⑵:出自[法]马塞尔·普鲁斯特著:《追忆似水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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