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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不犯河水的成语(井水不犯河水对应的成语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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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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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语很长一段时期内,学界关于胡适的诸种主流研究基本涵盖了新诗运动的文化内涵、诗体革新、文学革命的实质等不同视角,都在某种程度上认为胡适是以“死/活”“文言/白话

井水不犯河水的成语(井水不犯河水对应的成语是什么)

 

按语很长一段时期内,学界关于胡适的诸种主流研究基本涵盖了新诗运动的文化内涵、诗体革新、文学革命的实质等不同视角,都在某种程度上认为胡适是以“死/活”“文言/白话”“作诗/作文”的“旧/新”之别,混淆和遮蔽了“本民族”/“外来”(语言、文化)的“内/外”之分野。

赵薇老师独辟蹊径,聚焦1910-1917年间,胡适思考及写作过程有所突破的几个关键时刻,将“文法”、“作诗如作文”、“白话(口语)”、“国语”、“文学革命”、“白话诗”这些重要概念重新放置到有关汉文改革、文学革命等文化历史场域中加以深究和考察,并富有力道地指出:“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作为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的最大创见,并非只是横向挪用、误读西方文艺复兴时期各国语创史经验的产物;这一思想的发生与胡适留美时期自觉开启的跨语际诗歌实践有着深刻的共生关系。

研读此文,有助于拨开“文”之迷醉的表象,深入理解胡适以诗歌“尝试”的方式探索一种言文合一之书写体式的努力,并为新诗融入现代民族国家的话语秩序提供了有益的建构路径本文中的部分内容曾以《“白话诗”与“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思想之发生论——以胡适1910-1917年的探索路径为中心》为题,发表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5年第3期。

感谢作者授权!

赵薇“文”的迷醉——胡适究竟发现了什么?摘要:通过对胡适早年英文论文及日记的爬梳和索引,本文认为,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的最大创见,所谓“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并非只是横向挪用、误读西方文艺复兴时期各国语创史经验的产物。

这一思想的发生与胡适留美时期自觉开启的跨语际的诗歌实践有着深刻的共生关系在胡适以诗歌“尝试”的方式探索一种言文合一的有效书写体式的过程中,建立民族共同语言(“国语”)的意识逐渐萌生且日益渗透其间,最终催生出了“白话诗”观念。

这一观念中暗含的以新诗书写来“雅化”口语(白话)的意图,为“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思想的形成奠定下了真正的根基,也将新诗裹夹进建构现代民族国家的话语秩序中来关键词:胡适;白话诗;国语;文法;作诗如作文;文学革命

一、引言"“这时候我已承认白话是活文字,古文是半死的文字那个夏天,任叔永(鸿隽),梅觐庄(光迪),杨杏佛(铨),唐擘黄(钺)都在绮色佳(Ithaca)过夏,我们常常讨论中国文学的问题从中国文字问题转到中国文学的问题,这是一个大转变。

”——《逼上梁山》"了解新文学运动或者说新诗革命的人不难发觉,从“中国文字(语言)问题”转到“中国文学的问题”上来,的确堪称一个“戡天缩地”的大转变,文学革命乃至中国新诗全部的功败垂成几乎都存乎此,却被胡适这样语焉不详地带过了,便注定会为后人留下太多可资遐想和争讼的空间。

这种写法,也许并非是故弄玄虚,而很可能是当时正忙着构筑这篇著名的“文学革命史前史”的作者对其中的细枝末节还无力顾及吧

康奈尔大学Olin图书馆中的胡适像早在1915年8月间,胡适在一篇题为“The Teaching of Chinese as it is”(《如何可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的英文论文中,[1]就显示出对国文(和国语)改革的关心,而他对语言问题的态度和兴趣,又和他自身要以现代考证之法重治儒学这样一种学术思路的日渐成型有密切关系,所以他对中国语言问题的关注很可能发端得更早。

[2]不管具体起始日期为何,我们后来看到的故事是,留学美国的胡适在遇上那个竭力诋毁汉文,宣传汉字拉丁化的传教士一年后,终于开始表现出相当的冷静正像他晚年意识到的“兹事体大”,与其说是一种“历史训练”使然,还不如说是出于一种现代民族主义式的保守心态,他本能地感到文字(语言)可能是所有文化建制中最具惰性的因子,便开宗明义地在论文中申明,理当放缓汉文拉丁化的提议。

像胡适这样初到异邦的民初知识分子,同样是受着开启民智、言文一致信念的强烈驱动,却没有再同他的好友赵元任一起在汉字改革和汉语拼音化的歧途上走下去,而是将变革的重心从文字改革转移到了汉语的语汇、文法和言说方式等层面上,这便与国语运动潮流中涌现出的诸多语音中心的方案保持了某种距离。

这一层今天已很少有人注意到了,但仔细想来,也正是这种“暂缓的”、略显迟疑的态度为新文化的后继者们能够以文学的方式将汉语最大程度地维系在以书写为中心的传统内留出了一个方向从文字到语言,到文法,再到借道文学,到诗歌,最后是整个中国文化——不管这个內暴的路线在当初看来是多么的“旁逸斜出”(任鸿隽),但它的的确确还是发生了。

尽管今天看来,各民族国家现代文学的发生总是与相应的语言变革相伴随,诗歌革新从语言形式下手也变成为人们接受的历史共识,然而,就像胡适后来的所作所为常被视作激进到无以复加,诗歌革命的“破坏性”后果似乎并没有给人带来多少好感。

时至今日仍有人对其内在逻辑费解不已,认为存在另一种可能性的也不乏其人的确,如果回到胡适所谓历史发生的那个时刻就会发现,将文学革命与语言革命相联在当时已是费劲周折的事情,然而多少还能成为身边“二三子”们共享的观念,可是为什么还要得寸进尺地用白话来作诗呢?破除陈套滥调,以救文胜质之弊,让小说和戏曲来传播白话不是已经足够了么?连文学革命的脚跟都没站稳呢,何以非要祭起“诗国革命”的大旗?退一步讲,如果只是如急先锋们说的,“旧诗是文言写作的最后一座坚固堡垒”而必攻克之,可是,属于韵文系统的古诗(与散体相对)和文言系统(与“白话”相对),完全是两码事,用现在的话说分别是文学符号系统和语言符号系统内部的事情,至少表面上看来是井水不犯河水,为什么后者的对峙(文\白)则必牵扯前者的分立(韵\散)呢?实际上,这便涉及到语言革新、文学和诗歌革命到底是怎样一个关系的问题,文学革命是否必然挟语言革命之令才可行之,抑或语言革命是否非经文学革命之途不能达到?再进一步,胡适在新文学运动中最大的创建,所谓“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在历史和文化政治的现实进程中究竟是如何关联起来的?这其中的终极动力到底来自哪里?这些问题没有探讨清楚,必然引发各方面的质疑和揣测。

事实上,也正是从此出发,很多研究者因此认定胡适的新诗革命中,定然充满了现代性玄机这种看法由来已久,最富影响者是执着于胡适和意象派运动的关系做文章从胡适的反对者学衡派到后来的梁实秋,从上世纪50年代方志彤的长文到王润华70年代的研究,。

[3]都认为胡适的“八事”受到了当时流行美国诗坛的意象派诗歌主张的影响这种思路从大的文化方面看自有道理,胡适的诗歌观念,提倡以“文”的方式来开放言说空间,而非在窄路上走下去,偏向一种“杂文学”观,同二十世纪初一战期间欧美泛起的先锋主义运动在反文体自律性品格上有一定的神似之处,当然可以汇入广义的“先锋派”精神中去。

但问题是,从胡适回国之前的白话诗写作来看,却实难以发现丝毫与意象派手法相近的迹象因而,对这种论调的质疑之声也几呈鼎立之势,而且显得比前者更有理据,更站得住脚90年代Tim-hung Ku(古添洪)的论文,明确将胡适写作观念和诗国革命的动机归于华兹华斯,

[4]近来有代表性的则是Daniel Fried(傅云博)的研究,以相对有力道的分析,说明了对胡适的新体诗写作和革新观影响最大者,并非如人们惯于认为的那样,是极其现代的意象主义,而是十分传统保守的维多利亚时期的英诗。

[5]这种观点被胡适传记的新近作者,江勇振教授充分发挥,即变成:胡适的诗体革命,甚至是文学革命的全部灵感,并不一定如其所述与改革语言的动机有多大干系,而不过来自于他在康奈尔大学课堂上习得的英文诗歌的写作经验,换句话说,不过是从他“实地的英诗写作的经验中转借、挪用过来的”

[6]——胡适学到的是传统英诗的表达法、它们诗意的辞藻和押韵方式,而将其用在自己的汉语诗创作中,就造成了一种“新奇”的冲击和革命性效果此外,还有完全是釜底抽薪式的论断,认为白话文运动时期,胡适之所以能有“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的思想,是因为绮色佳时期的他以极为肤浅的方式接受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各民族语言创生的历史经验。

在这篇题为《胡适版的“欧洲各国国语史”:作为旁证的伪证》的翻案文章中,程巍先生指出,奠定胡适文学革命思想根基的,那段多次作为证据出现在其日记和“新文学运动重要文献”中对“欧洲各国国语史”的描述,[7]不过是误读英国女学者薛谢儿(1862-1914)的一本通俗小册子《文艺复兴》的“伪证”,而胡适文学革命全部的核心主张,无不来自于对这本“秘密的《圣经》”的反复阅读。

胡适所谓以“活语言”取代“死语言”,同文艺复兴时期诸国作家用本民族土语翻译、阐释拉丁文经典,使本民族语得到净化,进而逐步取代异族帝国语言霸权这一过程,有着本质区别用中国的国语运动来比附文艺复兴时期各国国语的建立,本身就是一个“不伦不类”的比喻。

胡适如此强调文学家才是创制国语的力量这样一个“反常识”的观点,是以一己之功取代了国民政府对于推行白话文运动的实质主导性力量应该说,在胡适如何误读了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中各国语产生的历史方面,此文多不移之论但是,胡适大力鼓吹白话文学时所构想的“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中的“国语”,其内涵就一定等同于“国语运动”中的那个“国语”吗?这个问题先姑且不论,重要的是,如果概括起来看,我们可以发现这三种胡适研究的一个共同出发点,那便是分别试图从不同的角度(新诗运动的文化内涵、诗体革新、文学革命的实质)揭示出,新文学运动中的胡适,似乎一直在以“死/活”、“文言/白话”、“作诗/作文”或者说“旧/新”之别来混淆和遮蔽“本民族”/“外来”(语言、文化)的“内/外”之分野。

这一逻辑最终的表征便是“文学的国语”了但问题是,“文学的国语”真的只是横向移植、误读西方历史的产物么?“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思想的形成与胡适早期的诗歌实践之间究竟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在诗体革新和语言革命两股意识逐渐汇流的过程中,外来/本民族资源在胡适这里得到了怎样的处理?换言之,建立民族语言的意识是如何渗透进胡适自觉的诗歌实践并最终催生出了“白话诗”观念的?可以看到,对这一问题的厘清不仅关系着胡适本人,也关乎人们对“五四”新文化运动基本性质和意义的理解与评说。

薛谢尔对此,本文认为,胡适“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思想的发生固然与西方文化资源的影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绝非只是简单的“横的移植”的产物从影响发生的形态和途径来看,这种影响之所以能够实现,无不经过了文体实验上的几个重要的“中介”性因素,也就是说,更是由诗歌文体革新的内在要求推动的。

早在胡适以诗歌“尝试”的方式探索一种言文合一的有效书写体式的过程中,对汉文进行改革,继而重建民族语言(国语)的意识便逐渐萌生且浮现其间,最终催生出了“白话诗”观念这一观念中暗含的以新诗书写来“雅化”口语(白话)的意图,为“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思想的形成奠定下了真正的根基。

为了尽可能客观地还原和澄清这一思想的发生过程,本文将遵照时间顺序,老老实实地回返至1910-1917年间胡适的思考和写作有所突破的几个关键时刻,聚焦于屡被忽视的几个重要文本和命题,将“文法”、“作诗如作文”、“白话(口语)”、“国语”、“文学革命”、“白话诗”这些关键概念,重新放置到胡适关于汉文改革、文学革命的思考,及其诗歌写作实践这三条相互缠绕、逐渐汇流的线索中,考察它们究竟如何取得了内在关联和逻辑,一步步通向了“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思想的生成。

二、“词乃诗之进化”的得出及意义胡适以诗人自命的历史起始于上海中国公学时期[8] 1917年6月之前,少年胡适有着相当长的旧体诗创作经历1910年赴美之后,他依旧沿袭陈习,用旧体来抒怀言志,但同时也日益感到语言形式上的拘限和不适,遂下意识地展开了长达数年的白话诗摸索。

纵观胡适1911-1915年间发表于《留美学生年报》、《留美学生季报》的旧体诗,会发现胡适初抵美国的诗歌,还不出亲友间酬唱应和、客子思乡、感时忧国的范畴,并不曾含有多少“新意境”,连留学生们兴致勃勃地描述异邦新鲜物事的那种意愿都较少见。

[9]胡适似乎一直就对晚清以降,黄公度等单纯以“旧风格含新意境”无甚兴趣,这和他当时仍地处偏远,身在世外桃源般的小镇绮色佳(Ithaca),很难有尖新特异的现代体验生发不无关系,但更主要的还是因为他很早就对以律诗为代表的精研苛细、渐成套路的旧形式本身产生了不满和抵触。

胡适写诗,很早就偏爱古风和古体杂言,对于友朋间常用来唱答的律体,憎恶由来已久,据说是在公学时期学会了对对子,就觉得易如反掌,游戏而已此外,律诗不便于容纳现代人复杂的“说理”也是另一个重要理由[10] 所以,为了应“纪实”、“不失真”和“说理”之需,他惯于用相对灵活的古体来抒怀或述志,如《孟夏》,《自杀篇》等,不仅力避诗句的律化,还常常喜在音韵和词法上进一步突破前人成法,自谓“创格”、“破体”,

[11] 典型者如对《老树行》最末两句:“既鸟语所不能媚,亦不为风易高致”的夫子自道:“虽非佳构,然末二语决非今日诗人所敢道也”[12] 这种做法,除了受西文诗歌体式的激发,其中更有他自己才深知的不得已之处,也就是虽然时觉“不佳”或“非佳构”,却能收获一种“颇能不依人蹊径”的自得。

此种矛盾心理意味着写作中的语体标准仍然尚待确立因而,与其相伴的便是在文学史上为自己的写法遍寻支撑,如观察了一番律诗发展史后,得出对偶之入诗,最初不过偶一为之,后从晋人开始盛行,竟然连陶渊明都不能免俗,然而“陶谢佳处都在不排”,。

[13] 所以我辈亦当心安理得于“杂体”写作便是此种“不得已”的矛盾心理到了“词乃诗之进化”观念形成后,越发显现出来也许是连日读秦观词实在喜之不已,在1915年6月6日,胡适终于得到了这样一个观念:"“词乃诗之进化。

即如上所引《八六子》半阙,万非诗所能道诗句长短韵之变化不出数途又每句必顿,故甚不能达曲折之意,传宛转顿挫之神至词则不然如稼轩词: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以文法言之,乃是一句,何等自由,何等顿挫抑扬!“江南游子”乃是韵句,而为下文之主格,读起来却毫不觉勉强之痕。

”"常易为人忽略的还有下面一句话:"“可见吾国文本可运用自如今之后生小子,动辄毁谤祖国文字,以为木强,不能指挥如意(inflexible),徒见其不通文耳”[14]"事实上,这里对“后生小子”的形容,如果联系胡适仅仅两个月后做出英文论文“。

The teaching of Chinese as it is” (《如何可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的起因[15],就很容易让人想起《逼上梁山》篇始那位年轻的华人传教士的形象[16]而那篇关于汉文改革和重建民族语言的英文文章可能多少仍是承此思考的余绪。

这篇日记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文法”的概念第一次出现在胡适有关诗歌的思考中胡适在此显然想通了一个问题:吾国文言,在同西文的比照之中,当然缺乏既有规可循又自由灵活的“文法”,可是,这文法,不正存在于所谓“词法(诗法)”之中,而且被我轻松地就读懂了么?只不过,词虽非诗体,但因其表意丰富细腻,句式伸缩自如,实乃诗的“进化”形式罢了。

那么,此时胡适所言“文法”又确指为何呢?可以看到,他在此所强调的“主格”,毫无疑问是在说一种西文影响下的现代句法原来胡适是将西文文法拿来比对此中散体句式,便得出了此句相当于状语前置,主语随意隐匿后方的结论,又因合于音韵,带来了既美妙又明白如话的效果。

胡适的这一觉悟和心理,正同他在两个月后的“The teaching of Chinese as it is”中认识到“汉字虽无法像西文一样传声,却能够象形指意,故并不逊于西文”的道理如出一辙,此时,这种由灵活诗法产生的文法之美,也激活了他对民族语言的一丝自豪感和自信心。

“词乃诗之进化”的得出,既是出于一种为自身实地写作进境找寻支撑的自然需要,也是在扮演了文化殖民者角色的传教士刺激下,被动思考汉文改革问题的必然结果可以看到,因“文法”之故,胡适对于中国语言和诗歌的认识,终于有了一个全新的扭结点:词体。

胡适接下来大刀阔斧革新诗体的资源其实已经存在于这一近古时期的体式——长短句中了胡适在后来同身边“二三子”争论中表现出的不辨“诗之文字”与“文之文字”及其“作诗如作文”的革新主张很可能即渊于此,而这也是他后来进一步把进化论用于建构“文学的国语”思想,亦即“进化的文学观念论”的真正起点。

自此之后,词讲究“文法”,比诗“自由”,故优于诗的观念进一步凝聚胡适也开始惯于以“文法”言诗了,而且越来越自信,如为杨杏佛效“胡适之体”的诗改其“文法”,口吻简直不容置疑到了“迂”的地步,引来诗友们戏谑摹仿也在情理之中。

[17]再如读稼轩词的方法,胡适认为应比较同调,细心领会“文法之变化”,“然后不至为调所拘,流入死板一路”[18]讲究文法是为了不为音律所拘,才不至于出现随着音调和节奏模式来“凑句”的“言之无物”的写作。

此后,是否“合乎文法”将成为他后续实验性写作的内在依据之一

与二三子泛舟其上的凯约湖(cayuga lake)三、汉文改革:“逐步地把口语(白话)建成我们的国语”不知是不是受了“文法”仍然“活”在“诗法”之中这一想法的启发,两个月后,也就是1915年的8月间,胡适写出了可视为文学革命的起点,同时也是其“经文学之途建设国语”(即“文学的国语”)思想开端的重要论文“

The Teaching of Chinese as it is” (《如何可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19]该文表现出一定的语言民族主义倾向,开宗明义便亮出了对当时较为流行的汉字字母化主张的谨慎态度,提出应将思路拉回到书写语言的重建和采取科学的方式教授文言上,这样才可使汉文(文言),这样一套书面语言变得易于今人理解,继而才谈得上使其“死而复生”。

值得注意的是,这篇文章中已经出现了利用“活语言”(living words),亦即“口语”(白话,spoken language)来建设“我们的国语”的基本主张(“We shall help to establish the spoken language as our national language”

)这一思想在论文中,可以认为大体是由以下文段得出的:"“第一,我们所说的文言(literary language)是一种几乎已经完全死了的语言这死了的意思,意味着已经不再有人讲这种语言了就像中世纪欧洲的拉丁文一样;事实上,如果死也能分程度的话,它比拉丁文还要更死。

因为拉丁文还能说、还能理解,而文言已不再能被听者理解了,除了那些耳熟能详的成语,或者听者已经知道了一些讲的人所要表达的意思外,文言甚至在知识阶层中都已经无法听懂了第二个概括要点是,我们必须摆脱传统上认为白话的字词和句法

(the spoken words and the spoken syntax)很“俗”的观点汉语里的“俗”(见图表2[44]),意指简单的“约定俗成”,并不意味着本质的粗鄙事实上,许多我们日常使用的词语都极富表现力,因此也很美。

衡量词语的标准应该是它们是否有活力以及能否充分地表达,而不在于是否合乎正统的标准我们人民的口头语言(the spoken language of our people)是活的语言:它表达了人们的日常需要,本质上是美的,而且具备创作伟大的活文学的各种条件,并且已经在那些公认的伟大的小说里体现出来了。

”(括号中英文为笔者注)"这段文字里有两点需要注意首先,这是胡适首次以中世纪欧洲拉丁文的例子来支持文言已“死”的观点这一观点的得出之于胡适,几乎用不着经任何文艺复兴时期国语史专门知识的辅证,而似乎只是一种常识性理解。

这种理解,要么来自之前西方语言、文学的学习经验[20],要么来自与好友赵元任的交流如果联系胡适早在两年多前读厄西雷的《英国历史与经济学说导论》时,对“中国社会类似中古欧洲”这一判断的认同,会较容易理解胡适此时的思路。

[21]在此,胡适之所以如程巍先生所言,忽略了文艺复兴之前的意大利有“古拉丁文”与“俗拉丁文”之别[22],在论述中径直拎来“拉丁文已死”这一不恰当的例子,意欲比附本国文言的发展,不过是为了证明“文言已不再能被听者理解”这一观点。

然而有意味的是,一种书面语言的存在是否“合法”,却要以能否“听懂”、“有人讲”为判定标准,这实际上已经流露出一种急于使“书写语言”和“口头语言”两相趋同的现代民族主义心态了但问题是,新的书写共同语的创造,要建立在怎样的现实基础之上呢?在此,胡适迈开了关于“国语”的理想化构想的第一步,将“口头言说”的性质想当然地纳入白话书写体系,而暂时搁置了对“白话”具体内涵的界定和它在语音层面必将遭遇的“如何统一发音”问题。

[23]如果对照当日日记中的中文摘要:“活文字者,日用语言之文字,如英法文是也,如吾国之白话是也”(这也是“白话”一词第一次出现于胡适日记中),可以发现在英文论文中,胡适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spoken language

”一词来笼统指代“活语言”和“白话”的,其对立面则是“文言”(literary language)[24]但是我们知道,就像literary language本身即包含了“书面语”一义,所谓spoken language。

(口头语言,“人民的口头语言”)在此自然既可以指“口语”,又可以指“白话”了然而问题是,“口语”与“白话”在当时的内涵已不尽相同,前者指嘴上说的,用于口头表达的语言,后者则多指已经流传了一千年的,自宋朝开始起用于平话、戏曲曲词等文学形式的一种书面语言,也就是文中所说的“在那些公认的伟大的小说里体现出来”的文学语言。

这里的论述极有可能意味着,一时代的口语进入写作,即成为了“活语言”或者说“白话”但是,进入文学的“口头语言”是否必然是本时代的“口语”(还是一种经由历代文人加工、提炼过的语言?)则不得而知了胡适在此已经初步模糊了作为一种历史书写资源的“白话”和当下日常致用的“口语”概念之间的分别,因为这两者对于他而言,都是“活语言”。

这一混淆,足以对日后白话诗(文学)观的产生和“文学的国语”观念的建构产生深远影响如果看胡适的英文原文,就会发现,在如何靠“教法”来使文言“起死回生”的第四点中,口语(spoken language)\白话

(vulgate),甚至是方言(spoken dialect)简直成为可以相互指涉的概念了:"4.提升白话(spoken language)在大力提倡从活语言中引入新鲜血液来复兴文言的同时,我也同样强调白话必须更加丰富、更加精炼,那些白话(spoken dialect,应译为“方言”)中缺少的,或者比通行的白话(vulgate equivalents)里更美、更有表现力的文言词语和表达,就应该保留。

"联系下文,也正是在此,关于文言和白话(口语)应该相互交通,相互改造,在白话的质地上补充文言的同时,将“活文学”心血灌注到文言中去,从而打造一门全新的民族语言(国语)的思路已经呼之欲出尤其应该注意的是,在这段胡适日记中未曾记载的话中,“口语”(白话)理应得到提纯的思想是胡适强调的重点。

至于具体通过何种途径来“精炼”之,由于此时的胡适还不曾以自己的文学实践走到要用“白话文学”的写作来“建设国语”这一步上来,所以除了通过教育来“提升”白话之外,也没有更好的可付诸实行的办法了:"5.阅读白话文本

关于学生的阅读材料,在不久的将来,教科书应该可以选收一些白话小说和戏曲(selections from the novels and dramas written in the spoken language)。

这有许多理由:首先,对于儿童们来说,这些白话小说和戏曲要比“子曰诗云”或陈旧的道德说教有趣得多其次,小说、戏曲、一部分抒情诗和哲理语录,是我们仅有的“活文学”,我们为什么要把它排除在教科书之外呢?"阅读“活文学”的教科书,向“用口语写作的白话教科书”学习语言,既是为了提升白话的地位,也是在为将来的“白话文学”培养读者,更是为了重建一门以书写为中心的“国语”做准备。

可以看到,这段同样属于胡适日记中未曾录入的话却透露了要抓住文学教育这一环来建设国语的设想这便意味着,一条“口语-白话文学-教育-国语”的路线在胡适的思想中已初步划定,成为埋伏于其探索意识中的“一念”,冥冥中等待着其他要素的成熟来成全之,而与此同时,白话文学观念的日渐形成,也将必不可免地同这样一条诉诸于“言文相合”的启蒙教化路线紧密缠绕在了一起。

除此之外,由“活语言”过渡到“活文学”(白话做的文学),无疑还经过了“(活)文法”这一环节,所以在此文中,胡适也不忘强调“文法”的教学,并指出“文法书必须配合读本”,且“白话须同文言一样讲究文法”。

发表The Teaching of Chinese as It Is的Chinese Students’Monthly四、“言文一致”驱动下的“要须作诗如作文”就胡适“白话文学”观的确立而言,从做“The Teaching of Chinese as it is

”(1915.8)至“吾国历史上的文学革命”(1916.4.5)观念的得出,是一关键时段表面上看,此间诗文学的个人“实验”与变革书写语体的思考是双线并进,两不相干的,但深入细究则不无关系在创作实践中,一方面是“非佳作”或“成诗不易”的感慨仍旧屡屡可以见到,无论是敷衍旧俗,为亲友写挽联,还是诚心作诗挥别挚友,貌似都有难处。

[25]这种郁积的艰辛和不快,到了“吾国历史上的文学革命”(1916.4.5)之夜,达到了顶峰而另一方面,则依旧是战战兢兢的实验态度[26]从“五转韵”、连用“十一外国字”(如“烟士披里纯”),四百二十字长的《送梅觐庄往哈佛大学》到已颇有“打油气”的《合影诗》,此一时期为诗的用语似乎是有意庞杂化,不仅出现了白话断句,英文字,甚至连括号里都加入冗长的解释性文字,。

如“君言:‘是何言与!只壮志新来与昔珠愿乘风役电,戡天缩地(科学之目的在于征服天行以利人事),颇思瓦特(Jame Watt),不羡公输”(《沁园春·别杏佛》),这让胡适自己也觉到“近来作诗颇同说话”了用来支撑此类略带游戏色彩的实验行为的,则是对宋词中谐语、俗语和对语的发现,如辛弃疾《沁园春》全篇都以对话写成,胡适认为是以“对语体”(。

Dialogue)入诗,且自《诗经》中即有了这种日趋散化的探索一发不可收拾,直到离开绮色佳途中戏赠任鸿隽(叔永)冒出了“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的文体革命念头,后自然引发梅光迪关于“‘诗之文字’与‘文之文字’并非一途”的反对。

[27]在初期的反质疑中,胡适曾认为,有些汉语词汇最初也来自外国字,像“佛陀”、“袈裟”等即从梵文化来,继而颇觉委屈地写到:“凡此诸字,今有以入诗者,虽极守旧者亦莫以为异也,何独至于‘烟士披里纯’而疑之”。

[28]可以说,此篇日记不仅提示了争论的内在线索,也体现了“作诗如作文”的内涵,还可视为经文学之途自造“新语”的最初尝试除引进对话、俗语、时兴词汇等颇具现代口说气息的语言结构入诗之外,这一阶段与任鸿隽、梅光迪的通信中,“文法”几乎成为胡适论诗的中心。

例如,胡适指摘任叔永的一句“谁知何夕今”,文法不通,不能“达意”[29]再如,“三事”第二条即“须讲求文法”为什么要讲究“文法”呢?胡适明确指出:“今日之诗(南社之诗即其中一例)徒有铿锵之韵,貌似之辞耳(大家之诗无论古诗、律诗皆有文法可言)”。

[30] 言下之意,为救这种“文胜质之弊”,须“讲究文法”且“不避‘文之文字’”,因为“‘诗之文字’,原不异‘文之文字’,正如诗之文法,原不异文之文法也”[31]这里的逻辑可继而表述成:“文法”原存在于“文之文字”中,所以“诗国革命”之关键亦在于以讲究文法的。

“文之文字”来做诗也许正是为此,过了两天,胡适又翻出五年前写成的旧文《言字解》重读[32]在这篇被设定为“以新文法读吾国旧籍之起点”的文言论文中,所谓“旧文法”即汉儒穿凿附会的释经法,造成了一堆“支离破碎之腐儒”,遂使上下四千年文明绝。

原来在胡适的认识里,战国之前的“语体”同“文体”还属于尚未分离的时期,也就是所谓语、文未分歧(“古文未死”)时期[33],这便使得一种具备言说合法性的“文法”依然保存在了经典诗文中:“然吾国佳文,实无不循守一种无形之法者”。

因而,为了能够“恢复”这种“无形之法”,胡适希望现在通晓言文一致的西方语言文字的青年们能够效法《马氏文通》的做法,像他重诂“言”字字义一样,“以西方文法施诸吾国古籍,审思明辨,以成一成文之法,后学之子能以文法读书,以文法作文,则神州古学庶有昌之一日”。

[34]原来,倚重于“西文文法”,在古汉语的基础上创制言、文相合的现代汉语(国语)文法的想法萌生已久,现在终于要和“作诗”(文学)的问题汇合了至此,所谓“作诗如作文”之“文”(即“文之文字”的“文”)的含义至少有了三层,其一,非韵文的,趋于散体的文字;其二,言之有物的,可以“达意”的文字;其三,更合乎现代文法结构,符合现代人思维和言说习惯的文体(语体),而最后一层实际上是这一革新主张中最为重要的应有之义。

当万般思考都指向“文”本身后,文学(诗)与语言,或者说胡适心中思忖的“国语”问题,终因为“文法”问题而联系在了一起如果说“作诗如作文”已经为诗意的扩容和语言体式的解放最大限度地释放了空间,那么现在,从“作诗如作文”到为“白话诗”大张旗鼓,让“口语”名正言顺地进入书写之中,看上去只有

一步之遥,实则还有一段距离,需要一个更加宏大、更具说服力的理由来支撑五、作为“辅证”的“欧洲各国国语史”就像后来多次提到的,1916年4月5日对于胡适,是一个“根本的觉悟”发生的日子按照某种历史叙述的逻辑,胡适的这番觉悟,直接导致了日后文学革命由《文学改良刍议》而“发难”。

可巧的是,也正是在这一天,胡适记下了一篇颇有象征意味的日记,预示着旧体写作表达中的某种文、言相离,或者说是“我手”不能“写我口”的焦虑聚积到了极点

凯约高地流淌了百年的“高士客狄那溪”(Cascadilla creek)起因是任鸿隽(叔永)寄二诗索和,其中有句“更作飞泉声,入君梦里吼”得胡适激赏,但愧于来纽约后“作诗甚少”无以相和,便只得捡起之前一首自觉很不怎么样的诗在日记中录下来。

胡适这首题为《忆绮色佳》的七言绝句是:“别后山湖无恙否?几番游子梦中回街心车作雷声过,也化惊湍入梦来”[35]在自家的判断中,末两句缘何“不佳”呢?这里似大有深意其实,若联系胡适搬至纽约半载以来环境和心理上经历的巨变,就可知道他本欲在此诗中装入的感念,实为赴美以来受之最深又最难以言说的一种体验。

这种前所未有的经验,在此前日记里有过蛛丝马迹的流露,呈现出一个活生生的胡适最有人情味的一面任叔永的“更作飞泉声,入君梦里吼”最初起意于二人共同的幽居乐趣1914年9月25 绮色佳的一次迁居后,因高临高士克迪纳溪,夜夜听得水声淙淙,胡适曾口占一绝写水边栖居生活道:“梦回午夜频猜测,知是泉声是雨声?”叔永来访不遇,留下改诗一句:“夜半飞泉作雨声”,被胡适认作佳句,屡屡念及。

对胡适而言,这曾是何等理想的田园生活和旧文人交谊的风雅,然而如今,从林壑优美,如史前社会般静僻的小镇,搬到世界的中心“广衢”(Broadway),也就是最喧哗扰攘的百老汇大街,初临尘嚣蔽天的现代化帝都,要忍受车声轰鸣彻夜不绝,心理上的冲击可谓天壤之别。

叔永这个“飞泉入梦”的意象,着实唤起他对赴美生活中最具“诗意”一瞬的乡愁,而与此同逝的,则还有那种冲口而出的“口占”之乐这其中的全副感触,除了怀念第二故乡,想念挚友,新居的不适,还可能有对家庭的负疚(噩耗刚至不久),学业的顾念,乃至欲有一番大作为而愈发孤立无援的忐忑……太驳杂丰富,以至无法言说,也无暇言说,只得统统套入一个恰传达了某种生死相离的“隔世”之感的放翁句式便了事了。

这种做法,是绝对不足以尽其意的,离他的“达意”标准更相去甚远——对于胡适来说,也许某种言说体式真的到了难以为继的时刻吧

“高临高士客狄那溪”的韦莲斯旧居,位于Collegetown 120 Oak ave,也是胡适在绮色佳迁入的最后一处住宅,即口占一绝“梦回午夜频猜测,知是泉声是雨声?”之地是夜,有了关于“吾国历史上的文学革命”的阐述:文学革命非首创,是演进的必然规律。

从韵文的发展来看:"“即三百篇变而为《骚》,一大革命也又变为五言,七言,古诗,二大革命也赋之变为无韵之骈文,三大革命也古诗变为律诗,四大革命也诗之变为词,五大革命也词之变为曲,为剧本,六大革命也何独于吾所持文学革命论而疑之

?”"从非韵文的角度看,从六朝时起,“文以工巧雕琢见长,文法遂衰”,所以韩退之其功在于“恢复散文,讲求文法,一洗六朝人纤巧之习”,可称得上一大革命;初唐小说家,也都是革命功臣;语录体为一大变,影响了明清小说;文学革命至元朝而登峰造极:

"“其时,词也,曲也,剧本也,小说也,皆第一流之文学,而皆以俚语为之其时吾国真可谓有一种‘活文学’出世”不遭明代八股之劫,不受明初七子诸文人复古之劫,则吾国之文学必已为俚语的文学,而吾国之语言早成为言文一致之语言,可无疑也。

”"接下来,百般遭疑的一段文字终于出场:"“但丁之创意大利文,却叟诸人之创英吉利文,马丁路德之创德意志文,为是独有千古矣昔乎五百余年来,半死之古文,半死之诗词,复夺此‘活文学’之席,而‘半死文学’遂苟延残喘,以至于今日。

”[36]"其实如果纯粹从创制“国语”的角度看,涉及“欧洲各国国语史”的这段文字只不过是再次重复了去年八月(1915.8)英文论文中由“活文学”而生“国语”的立场,所不同处在于省略了“文学教育”的环节,而更突出了以俗语创作的文学家的作用(二者都是现代文学发挥社会功用的重要媒介)。

这种强调,与其说是为了刻意突出文学个人,还不如说是要为“白话诗”的出场提供终极证据因为按照这篇日记的论述逻辑,“韵文”革命的终端,所谓“第六革命”后面跟的是“何独于吾所持文学革命论而疑之?”也就是说,按照演进序列,为何“我辈”就不能成为文学革命的后继者呢?而现如今,文学革命甚至已经得到了“最守旧”的反对者的支持,梅光迪反对最甚的也不过是“仅移文之文字入诗”就称之为“诗界革命”而已。

[37],所以在这段文字的背后,真正徘徊于胡适心头的,是以“作诗如作文”为口号的“诗界革命”的实施,也就是要进一步为“白话作诗”张目至于这“文”到底是什么,如前文所分析的,已经包含了通过革新“文法”来创制“国语”这一内在要求,所以从根本上讲,在胡适这里,这两个目标的实现是二而一的。

到目前为止,“白话诗”的主张之所以仍旧未能明确示人,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实验者本人对白话(口语)究竟能否入诗仍然心存疑虑但正如我们看到的,这种疑虑在后来的论争和探索中得到了彻底消除在此,不论这一句“但丁之创意大利文,却叟诸人之创英吉利文,马丁路德之创德意志文,为是独有千古矣”究竟出自何处,对文艺复兴史的“误读”也好,纯粹常识性获得也罢,都不是重点,重要的是它究竟是作为“动因”还是“辅证”来纳入文学革命的意识序列的。

其次,要观察它在接受者身上发生作用的具体方式实际上,像“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国语史”这样的外来因素能够对胡适产生实质性影响,仍然要经过一些不可忽视的中介,这些中介对于“白话诗”和“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的最终提出意义重大。

六、白话入诗:“‘新奇而美’,即是锻炼”现在,姑且认为胡适是从“文艺复兴时期欧洲国语史”中得到了一个“重大启示”,但有些奇怪的是,胡适没有径直走向“白话诗”,却依然还在“小心的求证”从1916年4月5日夜到做出《答梅觐庄——白话诗》乃至其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他被耽搁在了一种对后来的新诗而言异常重要的文体上,那就是词(曲)。

我们从胡适与任叔永的通信中可以发现,胡适之所以更重视词(曲)了,是因为他确实从文艺复兴时期文学创制“国语”的例子中得到了某种启示,只不过这启示并不来自那个可疑语段中的但丁、乔叟等人,而更是莎士比亚、倍根(。

Bacon)这样的文体家应该是在为“京调高腔”辩护的时候,胡适暴露了这一段曲折的探索心迹为了回复任叔永关于“如凡白话皆可为诗,则吾国之京调高腔何一非诗?”的质疑,胡适先抄了一系列白话诗、词,说自己的《答梅觐庄——白话诗》得力处便在元曲。

接着又写到:"“且足下亦知今日受人崇拜之莎士比亚,即当时唱京调高腔者乎?莎氏之诸剧,在当日不为文人所贵重,但如吾国之《水浒》《三国》《西游》,仅受妇孺之欢迎,受“家喻户晓”之福,而不能列为第一流文学至后世英文成为‘文学的语言’之时,人始知尊莎氏,而莎氏之骨朽久矣。

与莎氏并世之倍根著‘论集’(Essay),有拉丁文、英文两种本子书既出世,倍根自言:其他日不朽之名,当赖拉丁文一本;而英文本则但以供一般普通俗人之传诵耳,不足轻重也此可见当时之英文的文学,其地位皆与今日之京调高腔不相上下。

英文之‘白诗’(Blank Verse),幸有莎氏诸人为之,故能产出第一流文学耳以适观之,今日之唱体的戏剧有必废之势(世界各国之戏剧都已由诗体变为说白体)京调高腔的戏剧或无有升为第一流文学之望然其体裁,未尝无研究及实验之价值也。

”[38]"当胡适说“京调高腔”或无有成为一流文学之望时,很可能他指的是当日中国现实生活中的流行戏曲,由于仍然脱不了唱腔,极有可能被话剧体取代的趋势继而,他又补充说全世界戏剧都由“诗体”演变为“说白体”,既含有对中国的诗体亦将愈变愈俗白的暗示,也点出了伊丽莎白时代的诗体戏剧固然衰落了,但是由其孕育而出的“白诗”(。

blank verse)[39] 仍旧卓然于世这一事实从“京调高腔”到“白话”,到“白诗”,再到“白话入诗”,这里的逻辑稍显复杂隐晦,我们不妨索骥其中胡适似乎是从莎士比亚使话剧中的“blank verse。

”(白诗,又译无韵诗、素体诗)经典化的案例中受到了启发,他认为莎士比亚是在以俗语(即英语,相对于拉丁文而言的“土语”)创作的过程中做绝了一种“白诗”,这种诗体以其独白的形式、“无韵”而不受拘束的通俗性,终至发展成为一种经典的英文诗体形式。

同时,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一种久经文人锻炼而得到“雅化”的书写式英语(“国语”)诞生了在此,虽然胡适论的是莎士比亚戏剧与语言创制的关系,但对“白诗”特点及其命运的借重已不言而喻正是借助于“白诗”这一概念,上下两段中对“白”这个重点意涵的强调才能够成功。

他的潜台词是:在中国,由元杂剧中的“唱白”到“白话诗”的演进,很可能将像“白诗”从莎氏的诗体戏剧中独立而出的过程一样,被经典化为一种无可取代的新的诗体形式,而我辈正该大胆地成为这种新诗体的尝试者

从康大远眺凯约湖观察胡适这一阶段的思想记录可知,“白诗”(blank verse)这一概念并非第一次出现,而实在是他较为熟悉,又在写作中长久引以为范的一种诗体形式[40] 这种诗体在本国诗歌史上最恰切的对应物,他以为正是文人化的宋词。

在“吾国历史上的文学观念”觉悟后的第三天,胡适在日记中记下了李清照与蒋捷的《声声慢》,也许是同调词中声情相合的内在韵律打动了他,他不由得赞叹到:“读之乃不觉其为无韵之词,可谓吾国无韵韵文之第一次试验成矣”。

[41] 事实上,以自己稍稍得心应手的词体来对应“无韵诗”(blank verse),应该不是偶然,因为这正符合了当时心在“白话”、身处旧垒中的胡适对于“白话诗”的诗形所能构想的极限:以更灵活、更接近“自然的音节”的诗体来做所谓“无韵之诗”,虽为“无韵”,但还须合于词调和音律,而且不能乱来,必须遵循某种“无法之法”的“文法”。

也就是说,此时的胡适之所以对词、曲极度重视,除了延续此前“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的思路——以为词的“文法”更合乎诗体大解放的要求,因而白话诗革命的重要动因一定潜藏其中——更是因为,有了“白诗”(。

blank verse)体式在英国的兴起做担保,词、曲的样式不仅应该成为“白话诗”写作最可信赖的传统资源,无疑也会为“白话”参与“国语”的塑造提供最有力的历史依据我们知道,无韵诗再往前走一步,就是真正的自由诗了。

然而正如傅云博论证的,胡适还在康大念书的时候,美国高等学府的文学趣味决定了以20世纪之前的文学为重的教育方针[42],这就使得当时流行美国诗坛的自由诗(free verse)很可能根本无缘也未曾进入过胡适当时的视野。

通过无韵诗,词、曲这些中间概念,胡适找到了与最初论文“The Teaching of Chinese as it is”中“口语”经书面文学“精炼”而终成国语这一线索的接洽点这也是为什么,在面对梅光迪、任叔永等人关于白话(口语)不具审美资格,故而无法入诗的质问时,胡适仍能够理直气壮。

当梅光迪提出“俗白”因“徒讳诸愚夫愚妇无美术观念者之口,历代相传,愈趋愈下”,且“骤以入文,似觉新奇而美,实则无永久之价值”,胡适的回答:“能用之而‘新奇而美’,即是锻炼”,又及:“今我正欲求‘美术家’‘诗人’及‘文学大家’之锻炼之承认耳”,正是从建设“国语”的角度出发来考量的。

[43]至此,由做诗实践出发,到白话诗观念和依据的渐次形成,一条“口语——(‘作诗如作文’)——现代文法的白话诗(‘国语的文学’)——(blank verse、词、曲)——‘文学的国语’”的线索在这里最终汇聚完成。

胡适“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的思想,是在与其所致力的诗歌语言革命相互激发、相互推进的复杂过程中得以生发的这种思想的凝结定型,得益于中西语言和文学比较的大视野胡适得欧洲文艺复兴资源之旁助,这旁助与其说是私下受惠于一本通俗小册子,毋宁说来自他的西方文学修养和敏感的历史意识;与其说是出自一段“臆想”的国语史,不如说是还在旧垒中苦苦求索的实践者,以一切皆为我所用的创造性误读。

[44],打开了口语资源、诗歌书写和民族语言生成之间大有可为的可能性空间七、结论:白话、口语、国语与新诗我们看到,为告别旧体写作而“誓诗”之后,“语必由衷”的“白话”开始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性的概念,响当当地进入了胡适“尝试”的核心范畴,附加于其上的是要“建设成国语”和“为我大中华,造新文学”的使命感(《沁园春·誓诗》)。

但是,直到此时,这“白话”的性质和语用究竟如何,他自己也未能分辨得十分清楚如果只简单地理解成口语,是今人之口语,还是“白话文学史”中的“白话”?胡适对这个问题并没能彻底想通,仍久久停驻在“白话”的历史中上下求索。

无论打油诗还是白话词,都只让他暂时性地恢复了那种“何用费心思,笔尖嗖嗖嗖地飞”的成诗快感胡适固然又在纽约风景如画的赫贞江(Hudson River)边找回了口占之乐,但是那首自己颇自得的《朋友》(《蝴蝶》)并没有多少新意,意象和立意不出之前词作《满庭芳》的范围;这样一种“颇有成效的白话诗”,从语体上看,句子的节律和音组划分与之前的打油诗没有多大区别,胡适感到满意可能是因为意组的单位在这首诗里被偶然地拉长了,诗意流转、起承转合的方式给人与众不同的感觉,而这已经涉及建行、建节,乃至《谈新诗》中所说的“组织”方式,不再是一个白话或口语的问题了。

至于“白话词”,作为诗体解放过程中一个不易为人察觉又十分重要的中间环节,无论在观念上还是语体上,都与新诗更具暧昧性关系,胡适自己的“新诗”就很久也没能摆脱“词调”这不仅表明传统格律形式在他这一代作者身上强烈的审美约束力,也说明他本身就对某种带有特殊历史意蕴的“白话的底子”感情不浅。

译诗《关不住了》之所以被他视作“我的新诗成立的纪元”[45],是因为它让胡适终于无“调”可依为了配合原作中“conversation”的轻盈感觉,他必须揣摩出一种最恰当的口语句式,必须要在主语和动词间加入必要的介词结构,来摹仿那种轻重相间的语调,这里的“调”,已不复是旧体诗的格律问题,而更是一个新诗中的“声音”问题。

这“声音”逼迫他找到了真正的现代人(今人)说话的调子,亦即“自然节奏”——口语的、独白的节奏自此之后,新诗才开始脱离白话的历史,迈向了整合更大范围内的话语和复杂经验的现代进程事实上,“口语入诗(文学)而成白话”这一思想本身就决定了胡适意义上的“国语”,更属于一种还处于不断塑造中而指向未来的、理想状态的书面语形态。

有点类似于索绪尔的“文学语言”[46],是在忽略了方言(语音,方音)差异的前提下,为整个共同体服务培植而成的统一的文艺语言若从语言的符号学层面上讲,包含在“作诗如作文”中更为深层的诗学革新指令,如“务去滥调套语”、“讲究文法”、甚至更加激进的“不用典”,将破坏力直指罗兰。

·巴特所说的,由语言结构的“初级符号系统”到“次级符号系统”之间僵化、萎缩的意指关系,靠的是要摆脱掉层级累砌的古典符号帝国的现代性冲动,也就是说,这种“文学的国语”的最终实现,只能靠新文学作者的写作实践来无限趋近之。

而这也是为什么即使在新文学运动和国语运动“双潮合流”之后,胡适也未曾放弃对口语经文学家手笔,进入书面语后得到“雅化”这一过程的强调,因为他真正关心的,不过是如何规训口语以资书写之用这一姿态使得胡适的“国语”构想和国语统一运动中涌现出的诸多语音中心方案呈现出根本区别。

[47],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构成了“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思想产生的真正根基同时,也正是这一初衷让我们看到由新诗革命中浮现而出的白话文运动的内在理路,恰恰能与文艺复兴时期各民族的语创过程保持某种相似的面貌。

[48]这一“雅化”的重任,被胡适派给了新诗由“言文一致”要求出发的“白话入诗”,其实质是以书面语“驯”口语的形式,去拉近“言”与“文”之间的距离,进一步缓解近代以来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严重相离的状况,内在地契合了民初知识分子用新鲜粗粝的口语资源来重建一套书写符号体系的雄心。

诚如王光明先生所言:从晚清“诗界革命”起,一直到“五四”前后的新诗运动,其最大的特点便是“把诗歌纳入了世界现代化的视野,把诗歌变革当作了建构现代民族国家的有机组成部分”[49]对胡适而言,这不仅仅关涉现代民族国家语言的创设,还意味着要为复兴整个中华文明承担起“再造新因”的重任。

*文中图片及其说明由作者提供注释向上滑动阅览[1]Suh Hu. “The Problem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Concluded): III. The Teaching of Chinese As It Is”, the Chinese Students’ Monthly, X1.6 (April 1916).pp. 567-572.

[2]胡适最早一篇关于语学和考据的文章《言字篇解》作于1911年5月13 日,最早发表于1913年1月的《留美学生年报》上[3]Achilles Fang, From Imagism to Whitmanism in Recent Chinese Poetry: A Search for Poetics that Failed, in 。

Indiana University Conference on Oriental-Western Literary Relations, edited by Horst Frenz and G Anderson (Chapel Hill: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s, 1955), pp. 177–189. 王润华:《从“新潮”的内

涵看中国新诗的起源——中国新文学的一个注脚》,《中西文学关系研究》,台北:东大图书公司,227页[4]Tim-hung Ku, Mediation between Chinese Literary Heritage and Foreign Contacts, in 。

Tamkang Review 23 (1993), 627–637.[5]Daniel Fried, Beijings Crypto-Victorian: Traditionalist Influences on Hu Shis Poetic Practice,

 Comparative Critical Studies 3.3 (2006).[6]江勇振:《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璞玉成璧,1891-1917》,北京:新星出版社,2011,556页[7]程巍:《胡适版的“欧洲各国国语史”:作为旁证的伪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09, (6)。

[8]胡适:《胡适全集 第18卷》,79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9]1911年创刊的《留美学生年报》,三期后于1914年改版为《留美学生季报》,编辑于美国,印行于上海是两个性质相近、前后相承的留学生刊物,也是当时美国留学生界最重要的中文沟通媒介。

在两个刊物上都辟有“文苑”、“诗苑”之类的栏目,以供留学生发表诗文遣兴、交流切磋文艺思想胡适和其诗友任鸿隽、杨铨等都是刊物的活跃投稿人,任鸿隽曾长期担任该刊主编,胡适也曾于1916-1917年间任过刊物主编。

1916年之前,该刊文艺栏目中摹写摩登美国见闻的旧体诗文比较常见,如1913年1月的《留美学生年报》上即载有旧体律诗《千九百一十年耶诞节从友人游斐城独立厅记之以诗》,而任鸿隽也不时会发表《登纽约六十层楼放歌》这样的诗歌。

乐于评价诗友的胡适,对此类作品从来未见发表过意见[10]1914.5.1.做的《春日书怀和叔永》有诗后记:“余最恨律诗,此诗以古诗法入律,不为格律所限,故颇能以律诗说理耳”见《胡适诗存》,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85页。

[11]如早期的《耶稣诞日》、《大雪放歌和叔永》、《久雪后大风寒甚作歌》、《游“英菲尔瀑泉山”三十八韵》、《老树行》等等在做完《游“英菲尔瀑泉山”三十八韵》后,胡适写到:“此诗虽不真,然尚未失真尝谓写景诗最忌失真”。

《胡适日记全编1》,曹伯言整理,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98页[12]胡适:《胡适日记全编2》,曹伯言整理,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20页[13]胡适:《胡适日记全编1》,曹伯言整理,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80页。

[14]:《胡适日记全编2》,曹伯言整理,165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5]据日记记载,这篇论文的起因是“先是有钟某等广刊传单,极力诋毁汉文,主张采用字母,以为欲求教育之普及,非有字母不可……余以为此问题重大,不当以意气从事,当从容细心研究之,故建议以‘国文’为今年年会讨论问题。

”胡适:《胡适日记全编2》,曹伯言整理,259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6]即“极力诋毁汉文”的华人传教士钟某胡适:《逼上梁山——文学革命的开始》,《东方杂志》,1934年1月31日[17]胡适:《胡适日记全编2》,曹伯言整理,174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

[18]胡适:《胡适日记全编2》,曹伯言整理,217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在此须说明的是,经笔者核对,胡适这篇最初以赵元任论文中附属部分的形式(第三部分),发表于Chinese Students’ Monthly(《中国留美学生月报》)上的英文论文和其1915年8月26日日记中的中文札记“如何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的具体内容有一定出入。

然而,日记文本已被广泛用于胡适研究中,这一问题直到2011年才被江勇振教授注意到本文讨论胡适文学革命思想的来龙去脉时,采用的是发表时的英文版本,而只以日记中所记摘要为参引文暂以北京语言大学席云舒博士翻译版本为准,但在涉及核心概念时(如下文对spoken language、vulgate等概念的翻译),也会将不同译法标注在括号中。

参见:Suh Hu. “The Problem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Concluded): III. The Teaching of Chinese As It Is”, the Chinese Students’ Monthly, X1.6 (April 1916).pp. 567-572,胡适:《如何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席云舒译,《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3年第4期;胡适:《胡适日记全编2》,曹伯言整理,259-262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

[20]从胡适在康奈尔大学读书时期的成绩单,可见所修文史方面的课程涉猎范围之广、分量之重文学方面主要集中在伊丽莎白时期至19世纪的英国文学,除英语外,他还学过德文,自修过拉丁文江勇振:《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璞玉成璧,1891-1917》,181页,582页,北京:新星出版社,2011。

[21]胡适:《胡适日记全编1》,曹伯言整理,203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2]程巍:《胡适版的“欧洲各国国语史”:作为旁证的伪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9第6期[23]尽管胡适在这篇论文中也将“一套发音字母”的设计,放在了教授汉文的首位,但是这一问题的确不是当时汲汲于重建书写语言的胡适关心的重点,只有在后来的国语统一运动中才得以彻底解决。

参见徐钺《文学革命时期的“国语”与“白话”——以胡适与黎锦熙为中心》,《文学评论》,2012年第4期[24]席云舒将全文出现频率很高的spoken language直接译为“白话”,似乎是依据胡适日记中所出现的“白话”一词,但是此篇文章中也出现了vulgate一词。

所以联系上下文语境,究竟是否该译成“白话”,仍有商榷余地参见;胡适:《如何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席云舒译,《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3年第4期[25]譬如,在《合影诗》中的自况就是“行文颇大胆,苦思欲到底”。

参见胡适:《胡适日记全编2》,曹伯言整理, 263页,269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6]虽然大胆的新作频出,但是心里并不十分自信,甚至是将信将疑,如收到叔永反用他的十一外国字做诗戏赠于他时,心下嘀咕:“右叔永戏赠诗。

知我乎?罪我乎?”[27]梅光迪:《致胡适》,《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33册,耿云志编,第431-432页,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28]胡适:《胡适日记全编2》,曹伯言整理,288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

[29]胡适:《至任鸿隽》,《胡适全集.第23卷》,93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30]胡适:《至任鸿隽》,《胡适全集.第23卷》,94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31]胡适:《至任鸿隽》,《胡适全集.第23卷》,95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

[32]胡适:《胡适日记全编1》,曹伯言整理,339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33]黎锦熙:《<国语文学史>代序》,《胡适文集8》,欧阳哲生编,5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34]胡适:《胡适日记全编2》,曹伯言整理,342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

[35]胡适:《胡适日记全编2》,曹伯言整理,352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36]胡适:《胡适日记全编2》,曹伯言整理,352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37]梅光迪:《梅光迪文录》,罗岗,陈春艳编,160页,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

[38]胡适:《胡适日记全编2》,曹伯言整理,456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39]所谓白诗,又译无韵诗(blank verse),这种诞生于戏台上的五音步抑扬格诗体并非完全没有韵律,“无韵”是说行与行之间不必押韵,但是每一行的书写却必须遵守一定的“格律”(必须有五个重读音步),也就是说,其韵律仍然有一定的规则。

无韵诗仍属于广义的英语格律诗范畴,但却是其中最接近英语口语自然节奏的一种诗体[40]除了莎士比亚,无韵诗在胡适心目中的代表作者很可能还有布朗宁、丁尼生和华兹华斯胡适多次提到的华兹华斯的《丁登寺》就是一首以22行诗段开头的典型的无韵诗,而他自己和诗友们也曾跃跃欲试地用这种诗体来翻译、写作。

当时胡适的诗友陈衡哲也曾在The Chinese Student’s Monthly上发表过两首标注为“blank verse”的无韵诗,此二诗的中文版本即为出现在胡适日记中的《月》和《风》参见The Chinese Students’ Monthly, Volume XIII(1917-1918).pp. 229. 胡适:《胡适日记全编2》,曹伯言整理,510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

[41]胡适:《胡适日记全编2》,曹伯言整理,357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42]Daniel Fried, Beijings Crypto-Victorian: Traditionalist Influences on Hu Shis Poetic Practice, Comparative Critical Studies 3.3 (2006).。

[43]胡适:《胡适日记全编2》,曹伯言整理,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445-446页[44]关于胡适对西方文艺复兴的创造性误读,近来持相同观点的还有Gang Zhou, The Chinese Renaissance: A Transcultural Reading, in PMLA 120.3 (May 2005), 783–95.。

[45]胡适:《<尝试集>再版自序》,2页,上海:亚东图书馆,1920年[46]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高名凯译,273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47]胡适曾以说方言的侄子为例,来说明学习作为一种理想国语而存在的“白话”,只需多看白话文学作品便可“不学而能”了。

而国语统一运动的重要策划者和参与者黎锦熙的意见,同胡适却表现出一定分歧黎锦熙认为“白话派”仍然不适合也不会成为真正的“国语”,就是因为“但是到了现在,人人都能阅读并欣赏这种‘大众语’,却没有一个人能说这种‘大众语’”,即因为这种白话无法将差别甚广的方言包容在内,也不是用“‘活’的社会”中“‘活’人”的自然语言为基础的。

可以看出,胡适对“白话”的构想,理所当然地便含有了规训方音和口语的面向,而黎锦熙的关注点则是白话在语音层面是否能够真正被“言说”参见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22页,商务印书馆,1934年;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新青年》第4卷第4期,1918年4月15日。

[48]诚如程巍先生所指出的:“欧洲文艺复兴时代的人文学者,正是通过对拉丁古籍的反复阅读和大量翻译(译成各民族语),才获得一种敏感的文体意识和严谨的语法规范,以此来改造尚无文学价值的本民族语各民族语在文体和语法上的‘拉丁化’,使其渐渐摆脱了乡土气和地方性,变成了一门标准的语言”。

虽然不涉及本土/异族的关系,但是从对口语、土语(包括方言)的改造和驯化上看,白话文运动的成效和归宿反而和文艺复兴时期各国民族语言的生成逻辑取得了某种一致性[49]王光明:《现代汉诗的百年演变》,10页,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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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The Chinese Students’ Monthly (1914-1918), published by The Chinese Students’ Alliance, NY. U.S.A.2、留美中国学生会

.留美学生季报.(1914-1928).留美中国学生会.留美学生年报.(1911-1914).胡适.逼上梁山——文学革命的开始[J].东方杂志,1934,31:1.3、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C].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

4、程巍.胡适版的“欧洲各国国语史”:作为旁证的伪证[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9 (6).5、胡适.胡适日记全编(1-2)[Z].曹伯言,整理.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6、胡适全集[M].

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M],商务印书馆,1934.7、王光明.现代汉诗的百年演变[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

作者简介赵薇,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清华大学-康奈尔大学联合培养博士,芝加哥大学访问研究员(2017-2019),研究方向为文学理论,比较文学,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与数字人文的融合研究。

现代汉诗研究中心编辑|陈银清  校对|许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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