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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项目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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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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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科技厅决定对2021年批复组建的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集中进行验收,详情如下:一、验收范围截至2023年底组建期满2年未验收的研究中心共40家。

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项目

 

根据《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科技厅决定对2021年批复组建的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集中进行验收,详情如下:一、验收范围截至2023年底组建期满2年未验收的研究中心共40家。

二、组织实施验收工作由科技厅组织实施,陕西省科学技术情报院科技评估与评价研究所配合开展三、验收程序(一)提交验收申请验收范围内的研究中心需登陆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验收申请,程序如下:1.按系统要求在线补填研究中心组建申请书和合同书;。

2.通过审核后在线填写验收申请,根据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项目验收报告提纲编写中心建设运行报告,包括中心组建过程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传至系统,提交审核后生成验收申请书(二)现场验收完成材料提交并通过审核的,由科技厅组织专家组对研究中心的基础条件、研发能力、校企合作成效等进行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评估研究中心各项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形成是否通过验收的结论。

四、工作要求(一)请各依托单位、联建单位及中心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准备验收材料,全面、完整的填报验收申请书,并按时提交同时准备好组建申请书和任务书,便于验收时进行考核;(二)验收申请受理时间截止8月30日,逾期未提交的工程中心,将根据《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撤销组建批复,并回收组建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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