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_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6号),“2024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现已发布,一起来看详情。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6号),“2024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现已发布,一起来看详情。
一、申报对象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企业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注:各重点区域内企业由各区域专项政策支持二、资助内容企业每年度可申请20万元创新券额度,用于在创新券受理平台上采购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项目,服务合同完成并经审核后,可按不高于合同金额的40%享受创新券资助。
申报单位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等异常项目的单位,本专项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从优不重复享受专项资金政策三、申报流程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1.评价入库申报单位自行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取得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2.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财政投入专项综合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申领创新券额度。
附件包括:(1)企业申请创新券前一个月完税证明;(2)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汇算清缴表;(3)其他通知的证明材料3.申报单位与科技服务机构完成服务后,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申请创新券兑现。
附件包括:(1)服务合同原件;(2)服务发票原件;(3)合同支付相关证明材料(银行转账凭证等);(4)相关产品或结果证明材料原件;(5)企业创新券兑现申报前一个月完税证明;(6)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汇算清缴表;
(7)其他通知的证明材料材料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自行存档三年备查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区科经委将取消其一定年限内申报基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四、受理时间和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业务咨询:张老师,50796185,13817573225技术支持:20241082-891,15702125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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