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好吗: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好吗是211大学吗
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分别发布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由于平台规则更改,关注艺考界公众号后请点击右上角“…”,再点击“设为星标”,你才能在第一时间看到艺考界推送的信息哦!相关阅读:收藏!全国各省2024年高考成绩发布时间日前,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分别发布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详情如下:
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简章一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科涵盖工、理、管、文、经、法,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的全国重点大学2006年,学校成为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
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学校获批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共建高校我校与英国、韩国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多所设计学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及本科生和研究生交换培养机制,曾多次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多次主办、协办国际性学术会议。
经常举办学术讲座,并为学生提供各类设计实践机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获批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门课程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包括: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长江学者,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光华龙腾奖全国十大杰出青年设计师。
与其它企业和单位合作完成了多项设计项目,其中师生设计团队在第16届广州亚运会火炬竞标中一举夺魁,师生在国内外知名专业大赛中获得500余项设计嘉奖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招收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学生,欢迎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积极报考。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掌握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具有良好的人文和艺术修养、先进的设计理念及较强的设计实践能力,能够从事涉及计算机与设计艺术相结合的视觉传达设计、交互界面与原型设计、数字媒体设计、动画设计、文化创意设计等信息传达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
在专业方向上侧重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技术的结合,强调跨媒介的视觉语言表现能力,以及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综合能力的培养优秀本科生每届均有保送研究生的名额毕业学生能够从事涉及计算机与设计艺术相结合的视觉设计、品牌开发与设计、包装设计、数字媒体设计、动画设计、游戏设计、信息界面设计、文化创意设计等信息传达等领域的工作,就业领域包括国家重点发展的信息产业相关领域、专业设计机构、政府部门、教育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广播影视及新兴媒体行业等。
高年级优秀本科生有机会选派考核进入国际设计名校与北京科技大学工业设计系联合培养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制4年学生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相应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课程设置主要课程包括设计导论、设计思维与方法、视觉形象设计、广告设计、动画设计、界面设计、交互原型设计、数字媒体特效等专业课程,及文化创意产品设计、游戏设计、信息可视化、服务设计、品牌数字化推广等选修课程。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四、报考条件(一)具备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美术类考生(二)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无色盲、色弱五、专业考试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六、录取原则(一)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政治思想品德、体检合格,外语成绩达到该学科满分的40%(含)以上。
(三)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其中,我校在河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采用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方法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1七、学费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为每人每学年10000元(如国家调整2024年艺术类本科收费标准及有关艺术类招生政策,我校将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八、监督机制(一)我校艺术类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二)我校教职工子女和亲属报考本校艺术类专业的,须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备并在校内公示,教职工本人要全程回避。
(三)入学后,学校将对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进行专业复测对于专业复测不合格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九、联系方式招生网址:zhaosheng.ustb.edu.cn咨询电话:(010)62325294电子信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监督电话:010-62332229申诉或举报邮箱:jiwei@us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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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科技大学章程》,结合北京科技大学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第三条 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校址及本科办学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
第四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二)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三)做好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四)协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宣传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五)有序完成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八)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类型第九条 北京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状况、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学校来源计划。
年度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等要求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主要投放到国家政策要求及优质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生、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类型。
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第十四条 在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中,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政策性加分,按规定进行加分提档并安排专业(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
对于不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第十五条 确定录取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我校2024年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 按照“专业+学校”进行志愿填报省份的考生,达到分数后直接录取到其所填报志愿专业(类)第十八条 按照学校或院校专业组进行志愿填报省份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北京科技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依次进行录取第十九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第二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一条 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日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在教学培养环节使用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不区分往届生和应届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二十四条 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第二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各专业(类)的体检限制要求详见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招生专业一览表(含选科要求、分流专业、体检限报)》。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审查或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2024年学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每人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5000元/学年本科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元至1200元收费依据为“京价(收)字【2003】348号”。
如国家调整2024年收费标准,各项收费标准最终以北京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第二十八条 北京科技大学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起“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业,健康成长。
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第二十九条北京科技大学网址为https://www.ustb.edu.cn/,本科招生网址为http://zhaosheng.ustb.edu.cn/
;咨询电话010-62325294,传真010-82371778,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2229第三十条 北京科技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北京交通大学。
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二 [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上下滑动查看)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在被称为“学府胜地”的北京市海淀区建有东西两个校区,总面积近1000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在山东省威海市建有威海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各校区均具有完善的教学、科研设施,校园环境优美学校迄今已有120余年的历史。
历经双甲子发展,学校形成了以信息、管理等学科为优势,以交通科学与技术为特色,工、管、经、理、文、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完备的学科培养体系学校艺术类专业隶属于学校建筑与艺术学院设计系,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三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全部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学院具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MFA艺术硕士学位点艺术类专业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中有88%以上具有博士学历,61%以上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研究或学习经历有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5人教师科研成果丰硕,科研经费充足,近三年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40余篇,完成多项国家级、省部级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近三年系横纵向科研经费超过1000万元。
学校为艺术类专业各班级配备了独立固定的专业教室,实现一人一工位北京本部校区拥有视觉设计实验室、数字录音实验室、数控模型实验室、轻印刷实验室、立体摄影实验室、人因智能交互设计实验室、交通文化设计实验室等实验实训场地近1800平米,在威海校区拥有交互设计STUDIO、立体摄影实验室、数字媒体专业展厅、VR-AR实验室等多个专业实验室,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
艺术类专业近年来实施大类教学改革,强调培养基础夯实、专业突出、学科交叉的复合型艺术设计人才培养计划一方面向未来发展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交叉学科发展,另一方面关注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研究分析、团队协作、交流表达等综合能力提升。
2022年,设计系申请的新专业“智能交互设计”已经获批2021年《艺术科技融合的设计类专业新文科建设实践》获批国家级新文科教学改革项目2023年《新工科”背景下高校美育“培知”教学模式与数字化管理创新实践》获批北京市教改创新项目。
设计类教学改革还获批北京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北京交通大学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工作室制是学院实践端教学改革的一大创新,高年级学生可加入环境艺术设计工作室、品牌设计研究中心、i-Media互动媒体工作室、文创设计工作室等在内的13个本硕一体化工作室,实现本硕一体化、科教融合和本科提前导师制;近年来通过工作室,学生参与了圆明园品牌形象设计、北京动物园品牌设计、京张铁路遗址公园设计及洛阳地铁、南通地铁标志设计等一系列在国内与地区有重要影响力的设计项目。
2020年《工作室制实训创新II》课程获批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近年来学生获得世界上知名设计竞赛中最大最有影响的竞赛红点奖等国际、国内学科竞赛奖项100余项,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50余项,借助遍布全国的实践基地,学生在美术写生、公司实习实训、参观交流等方面得到全方位支撑。
学院与世界各国及港台地区多所著名大学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与美国辛辛那提大学、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俄罗斯莫斯科建筑学院、泰国清迈大学、台湾铭传大学、台湾东华大学等签订联合培养学生的协议,与英国、荷兰、美国、俄罗斯、德国、韩国、泰国等多所大学开展稳定的学术交流活动和联合教学活动,学生可通过交换生协议实现对外长期学习交流。
目前学院拥有长期教学科研合作的外籍教师23人,近五年与超过15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30余人次的合作交流,并开办40余次外国专家讲学讲座艺术类专业学生在大四时实现100%公司实习实训,相当一部分学生实习和就业于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等一线互联网公司、4A广告公司及国内著名设计院。
多年来学生就业率及自主创业率达90%,毕业生平均深造率达到40%左右,每年约20%的艺术类本科生可通过保研推免进入全国各大高校的研究生阶段学习,另有相当数量的学生通过申请到海外名校继续深造2024年学校艺术类专业继续招收本科生,分别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和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两个代码招生,其中北京交通大学招生专业为设计学类,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招生专业为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一、报考条件(一)符合当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及体检要求,政治思想品德合格,无色盲,热爱艺术事业,具有一定的绘画艺术基础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二)学校不单独组织校考,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美术类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资格。
(三)符合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艺术类报考条件二、招生专业和计划(一)设计学类专业(包含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文理兼招(在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区不限选考科目,“3+1+2”模式省区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限)。
具体招生省区及各省区分科类招生计划请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层次本科,学制4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生就读地点为北京交通大学本部校区按大类招生,学生在二年级进入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其中之一学习,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按照其具体学习专业颁发北京交通大学相应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入学后该专业外语教学只设英语(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文理兼招(在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区不限选考科目,“3+1+2”模式省区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限)。
具体招生省区及各省区分科类招生计划请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层次本科,学制4年学费标准为85000元/年学生全部在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就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合作方为英国兰卡斯特大学(Lancaster University)。
对学习期满且成绩符合北京交通大学该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北京交通大学相应专业毕业证书毕业生须同时满足北京交通大学和兰卡斯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要求,方可获得北京交通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兰卡斯特大学交互设计专业文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Arts in Design Interactions)。
根据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培养的要求,学生入学后专业课程实行全英文授课三、录取原则(一)对体检合格,美术类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报考基本条件,且在招生考试机构投放的电子档案范围的考生,进行全面审核(二)设计学类专业
1.考生的美术类省统考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70%(四舍五入取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350分(750分制),且不低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同科类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根据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计划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对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一般情况下文理科一起排队,对严格区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计划分别排队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文化课满分/专业成绩满分)×4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三)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四)上述各专业录取,若分数相同时,将依次参考美术类省统考成绩、高考实考分、英语、语文、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五)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若合格生源不足,则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四、新生入学与复查(一)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按威海校区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本部校区(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开展艺术类专业复测和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发现有舞弊、顶替行为者,一经核实即刻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者依规取消其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五、监督机制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将进行监督考生申诉或举报邮箱为jwss@bjtu.edu.cn(仅受理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
六、其它(一)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培训、招生录取等相关活动,严禁与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二)本简章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简章中未尽事宜将在当年修订的《北京交通大学招生章程》中补充说明。
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文件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七、咨询及联系方式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威海校区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现代路69号咨询电话:招生政策010-51688441
专业培养010-51683705威海校区0631-3806000招生办公室传真:010-51688421招生资讯网:https://zsw.bjtu.edu.cn招办官方微信:bjtuzs相关阅读:收藏!全国各省2024年高考成绩发布时间
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历年录取分数线(扫描以下二维码查看)
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上下滑动查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北京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北京交通大学,简称为北京交大;英文名称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缩写BJTU学校法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在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现代路69号建有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
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第三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学位证书。
第四条 招生类型除普通类招生外,还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南疆计划、民族班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港澳台侨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第五条 学校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和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两个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中,有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等7个本科专业在威海校区就读,其他本科专业均在学校本部就读。
本科标准学制建筑类专业为五年,其他专业为四年,第二学士学位为二年第六条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北京交通大学设立由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以及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第八条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本科生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三)制订学校招生章程;(四)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五)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组织协调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等工作;(七)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考试防疫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九)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往年分省计划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程度、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和有关专项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人数、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第十一条 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或同分数考生录取问题使用时将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北京交通大学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第十三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符合录取各项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调档考生将全部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专业分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分。
承认投档成绩中所含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第十五条 若录取和分专业时出现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级招办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数排序录取。
对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符合各项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第十六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若录取和分专业时出现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数排序录取第十七条 设计学类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所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院校均为英语国家的院校,大量课程为全英文授课,专业课采用全英文教材,要求较好的英语基础。
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其中对色觉有限定的招生专业见北京交通大学招生资讯网第十九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根据相应省份的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相应省份的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仍不足的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第二学士学位等各类型招生按照相应的招生简章及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民族班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有关文件,考生的投档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提档线下40分。
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考生若高考所在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区,所报专业应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第二十二条 各类型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五章 其它第二十三条 对经由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并被我校确认录取的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北京交通大学公章的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校区报到。
第二十四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威海校区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北京本部校区威海校区不同合作方所设专业之间不能互转转专业具体政策按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本部本科各专业除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学费标准一般为每学年5000元或5500元,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
纳米材料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60000元,在外方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对方标准收取威海校区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每学年85000元,其他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学年80000元。
本部校区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元至1200元威海校区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如果国家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新生报到当天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学生可暂不用缴纳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第二十八条 接受考生申诉邮箱:jwss@bjtu.edu.cn第二十九条 咨询方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1688441
威海校区咨询电话:0631-3806000学校网址:https://www.bjtu.edu.cn招生资讯网:https://zsw.bjtu.edu.cn微信公众号:bjtuzs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一条 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第三十二条 港澳台侨招生中,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依据台湾学测成绩招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生、澳门保送生招生,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章程以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对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内容,为避免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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