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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学院: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学院陈姝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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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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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学院: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学院陈姝卓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一、改革自评表。

二、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生会”, 简称“信息学院学生会”第二条 本会是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是在校团委和信息学院团委的领导下,在信息学院团委和校学生会的具体指导下,依照法律,遵循学校(院)的规章制度,充分依靠全院广大同学开展工作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联结学院和学生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求真务实、积极创新,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素质的提高,引领同学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二)发挥联结学院和学生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保证学院党政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渠道畅通,协助和促进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在维护国家、人民、学校(院)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诉求,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解决同学最切身的问题;

(四)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科技、文化、学术、体育等健康有益的活动,培养同学的全面素质,为同学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五)发展同校学生会、兄弟学院学生会及其他学生组织的有益交流和友好关系,加强同少数民族、台湾和港澳同学的联系,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促进祖国统一。

第六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的工作原则第七条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学校(院)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所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八条 学生会的成员和工作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批评与指正,广泛吸收同学的建议与意见。

第二章  会 员第九条 凡取得青岛科技大学学籍的信息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 生,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和宗教信仰,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第十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第十一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一)通过符合本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三)享有参加本会的各种团体和各种活动的权利;(四)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适当方式对本会人员或工作进行建议、 批评和监督并要求答复;(五)成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提供帮助和保护;

(六)成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第十二条 本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成员的上述权力第十三条 受到处分的本会成员,在处分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第十四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院)的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校(院)和本会的利益与荣誉;

(三)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四)密切联系同学,争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第三章  权力机构第十五条 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代会每年举行一次,由大会主席团负责召集;。

在特殊情况下,由大会主席团以三分之二票数通过提出申请并经院党委和校学生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第十六条 学代会代表按学院学生总数的适当比例由民主程序产生第十七条 学代会有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批准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及其他文件;(二)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三)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问题;(四)制定、修订和通过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五)选举产生出席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讨论代表提案,必要时作出相应决议并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会议决的其它重大事项第十八条 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定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大会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除修改本会章程需由全体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外,学代会选举和决议应由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十九条 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召集,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决议,对学代会负责,受学代会监督第二十条 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任免(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听取、审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解释本章程并监督其及其他条例的实施,监督、评议学生会及其成员的工作和作风,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定代表参加才能召开;会议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会议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与会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四章  执行机构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执行委员会是学代会和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领导学生会开展具体工作,对外代表信息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执行委员会由执行主席一人、主席团成员若干人组成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执行委员会有下列职权:(一)在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和全体会议的决议,执行本会章程,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活动,对工作及各项事务进行决策与指导,并督促相关部门执行;。

(二)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提名任命和罢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宏观把握以及统一协调;(三)对学生会的人事及财务状况进行宏观掌握,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最终决定;

(四)对学代会和全体会议负责,接受它们监督,听取全体会议的建议和意见,有义务回答全体会议提出的质询;(五)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提案,推动问题解决,参与学院治理;(六)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领导和组织学生活动;

(七)管理学生会的经费和财产,定期向信息学院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八)负责筹备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并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九)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第二十五条执行主席由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按民主程序产生,对学代会、全体会议负责,受它们监督,并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执行主席有下列职权:(一)对外代表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全体学生和学生会;(二)提议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三)协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四)同校学生会、社团联、兄弟学院学生会及其他学生组织开展广泛联系。

第二十七条本会聘请信息学院团委副书记任学生会秘书长,代表学院团委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第五章  职能部门第二十八条 学生会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执行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二十九条。

学生会按照“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学生会办公室、宣传部、权益部、实践部、文体部、学术部六个职能部门原则上,各职能部门由二至四名部门负责人组成部门负责人和各部成员人数根据各部门情况而定。

第三十条 部门负责人有以下职权:(一)严格遵守信息学院的各项有关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对执行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二)主持部门的日常工作、活动,对工作及各项事务进行决策与指导,并督促部门成员执行;

(三)根据本会章程制定相应的部门工作条例;(四)全面统筹处理部门常规事务,及时处理本部志愿者提出的各类意见,有义务对本部志愿者或其他同学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并提出解决方案;(五)负责部门的纳新工作,受理部门成员离职事项,并报执行委员会审批;

(六)树立模范带头作用,负责制定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并完成部门工作总结,监督和督促部门志愿者的工作;(七)收集同学们的各项建议、意见,并向学生会及有关部门反映;(八)密切联系同学、深入同学当中,帮助同学们解决困难,提出方案;

(九)代表部门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各类大型活动,做好学生会工作第三十一条部门志愿者有下列职责:(一)严格遵守信息学院的各项有关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 执行部门决议,对部门负责人负责,受它监督;(二)认真完成部门分配的工作,积极参与部门的日常管理,及时将意见或想法反映给部门负责人;。

(三)部门内部须团结一致,当学生会或其他部门需要协调或帮助时,应当积极配合,忌借口托辞,推三阻四;(四)工作中遇到问题应与集体协商解决,忌单独行动,擅自作主;(五)密切联系同学、深入同学当中,为同学树立良好榜样,帮助同学们解决困难,收集同学们的各项建议、意见。

第三十二条学生会实行志愿者见习制度,见习期为一学年第三十三条 三大学生社团组织同六大职能部门一样接受学生会的领导与管理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新的职能部门进行设置,对原有部门进行撤出或合并第六章  班委会

第三十四条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级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它们监督,在党支部和学生会的领导、团支部的指导下开展班级工作第三十五条 班委会的主要职能是:(一)负责召集班级全体学生大会,讨论决定重要问题,向大会定期汇报班级工作;。

(二)执行班级全体学生大会决议,制定班级实施计划,开展班级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学习、生活、文体、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活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争创先进班集体;(三)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全心全意为班级同学服务;

(四)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各项工作,定期向辅导员汇报班级和班委会工作;(五)执行上级组织决定,认真完成交予的工作任务第三十六条 信息学院各班班委是学生会主要的合作力量和团结力量,负责本班内部事务,学生会尊重其独立性,不干涉其内部事务,但在全校(院)性的大型活动中,各班须服从学生会的安排与协调。

第三十七条 各班班委有权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同学的心声、提出建议或意见学生会有义务与各班班委进行经常性的交流,以改进、完善工作第七章  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第三十八条信息学院学生会接受校学生会的指导,与校学生会、兄弟学院学生会及其他学生组织相互尊重各自的独立性及各自的权益,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相互交流与合作,谋求共同发展。

第三十九条 信息学院学生会在与其他学生组织产生矛盾和冲突时,以尊重对方权益和维护本学生会权益为前提第八章  学生骨干第四十条 学生会干部和班干部均为学生骨干,信息学院学生骨干要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学生会骨干应当做到:。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二)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工作,认真负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努力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做贡献;(三)热心学生工作,注重实干,勇于创新,以身作则,严以律已,在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师生评价高,有牢固的群众基础,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五)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习惯,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第四十一条 信息学院学生骨干永远是广大同学中的普通一员,除了本章程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成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四十二条 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和学生骨干要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第四十三条 信息学院学生会定期对学生会骨干的思想品质、作风建设、履职情况、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考核。

对于考核不及格的、违纪违法的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骨干,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并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对空缺职位进行补聘,补聘工作由执行委员会负责第九章  财 务第四十四条 学生会经费来源:

(一)学院专项经费;(二)相关单位辅助经费;(三)其他收入第四十五条 本会所有财务帐目均接受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学院财务制度的审核,学生会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厉行节约,公开透明,同时受学生会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十章  附 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信息学院学生会,解释权属于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学院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信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根据《地方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联发[2021]3号)《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14号)、《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中青办联发[2014]3号)等文件规定,制订本选举办法。

第一条 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第六届委员会、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第二届研究生委员会,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第二条 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第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拟定2人,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第二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拟定5人,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各选举单位推荐、团委审核、院党委同意,第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为5人,第二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为7人。

第三条 第二届研究生委员会、第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各代表团进行酝酿讨论的同时,也可提出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新提人选经各代表团半数以上代表通过后,方可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

大会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和新增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差额正式选举第四条 凡出席本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均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组织关系隶属于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的共青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从事团的领导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均有被选举权。

第五条 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工作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负责监督选举过程;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4名,负责统计选票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工作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负责监督选举过程;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1名,负责统计选票。

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大会表决产生;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已被提名的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及研究生委员会候选人不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工作计票人的工作接受监票人的监督。

第六条 选举时,参加大会选举的代表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组织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包括另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第七条 大会选举选票的填写方法是:凡自己赞成的候选人,不作任何标记;对自己不赞成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如另选其他人时,可在选票另选栏写上另选人的姓名;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第八条 因事、因病不能参加选举的代表,作缺席处理,不能派人代写选票大会选举开始后到场的代表,不再补发选票第九条 选票一律使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书写要认真,符号要准确,字迹要工整清楚凡书写不符合要求,或书写不清楚、无法确认的选票均为无效票。

第十条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第十一条 大会选举计票工作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第十二条 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第十三条 本选举办法经预备会议通过后施行六、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大会时间:2021年10月5日(二)大会地点:信息学院402报告厅(三)代表数量:第一代表团:21人第二代表团:21人第三代表团:24人第四代表团:18人第五代表团:24人第六代表团:24人(四)主要议程:

一、听取、审议并通过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与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二、选举产生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第六届学生委员会和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第二届研究生委员会;

三、选举产生青岛科技大学第二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与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五)宣传报道链接:https://xk.qust.edu.cn/info/1026/5674.htm(六)现场照片

七、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构成意向及产生办法我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覆盖全院各学历层次、各年级、各专业学生,能够代表全体学生的意志各班级在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要求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预备人选名单,报学院学生会同意后,进行正式代表的选举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由所属班级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要求,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会上宣布当选人员名单学代会正式代表中女性代表原则上不少于25%、且正式代表覆盖学院各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八、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考核制度一、 学生会的上级组织应按照学生骨干标准按时对其下级组织进行考核二、 学生会实行同级无记名互评、上级组织打分和工作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其中:成员总得分=同级互评得分×10%+上级 组织打分×10%+工作态度考核得分×30%+工作能力考核得分×50%。

三、 工作考核主要分为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两部分,其中:工作态度考核主要包括:到会情况、活动参与情况、值班情况、对工作重视负责状况、执行任务积极性、遵守校纪校规及学生会各项制度情况等;工作能力考核主要包括:工作成效、任务完成及时性、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同事人际关系状况、发现问题或提出问题意见及建议情况等。

四、 学生会的各级组织应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综合全面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报学生会管理中心备案,由办公室负责将结果存入学生会人事档案五、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及干事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培养学生会后备干部的依据之一;。

作为学院考核和评优评奖的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成员,由所在部门视情况予以解聘,并报学生会执行委员会批准九、信息学院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确定学生委员会新一年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为“学科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和“五有”高水平大学建设及信息学院的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要牢记使命担当,做国家发展的开拓者牢记使命担当,就要审视历史、把握潮流,勇担时代责任;牢记使命担当,就要永不懈怠、百折不挠,矢志艰苦奋斗;牢记使命担当,就是要乐于奉献、服务国家,积极投身国之大事二是要严格要求自身,提高自身素养。

学生骨干要有自我约束意识,学习科学知识,勇于创新,坚定科学报国的理想;学习党的历史,求真务实,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学习无字之书,躬身实践,发扬知行合一的作风三是要不忘初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忘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常怀感恩助人之心,在服务同学中努力奉献;勤修谦虚宽容之德,在接人待物中从善如流;苦练坚如磐石之能,在人生道路中把稳航向。

十、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十一、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简介刘国豪,男,汉族,共青团员,2001年8月生,山东省聊城人,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软件工程专业2019级学生先后担任青岛科技大学学生会宣传部部门负责人、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主席团成员。

曾获优秀学生干部2次,校三等奖学金2次、二等奖学金1次、“红色经典永流传”高校接力赛三等奖等,参加过青岛马拉松志愿者、CBA全明星赛志愿者、青岛艺博会志愿者、青鸟计划等多项志愿者服务活动刘伟伟,女,汉族,中共预备党员,信息学院物联网工程191班学生。

先后担任院学生会权益部部门负责人、信息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等职务曾获“青软杯”一等奖、校级活动积极分子1次、一等综合奖学金3次、二等综合奖学金1次、学业优秀奖学金3次★★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生会宣传部出品

排版:张昊语审核:刘妍君 刘国豪

缅怀先人!我们永远不能忘却!辅导员说 | 考研!你们是最好的*\(^O^)/*逐梦新时代 奋斗正青春——记2021年“最美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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