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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兼职:科技兼职副总管理办法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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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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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泰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媒体提问,介绍下“科技副总”选聘工作实施情况。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青回答。

科技兼职:科技兼职副总管理办法

 

3月12日,泰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媒体提问,介绍下“科技副总”选聘工作实施情况。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青回答。

针对开展高校高层次人才挂任“科技副总”选聘工作,市科技局专门出台了《泰安市高校高层次人才挂任“科技副总”选聘办法》,办法对“科技副总”的总体要求、选派管理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总体要求:坚持人才引领、产才融合,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技术等优质创新要素向企业生产一线流动,实现高校优势学科与地方产业深度对接融合。

借助泰安市“百名专家泰安行 百家企业进院所”行动,从市内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中选聘具有博士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教授到泰安市企业挂任“科技副总”,并持续性常态化组织开展选派管理:征集企业需求,将需求提供给高校院所,进行匹配对接,组织对接会,确定合作事项。

经过专家到企业实地调研,达成一致的办理正式选聘手续,聘期1年,后续继续合作的,协商确定每年推选不超过20名评估优秀、贡献突出的“科技副总”予以通报表扬保障措施:鼓励企业与选聘“科技副总”开展科研项目合作,取得兼职报酬。

接收单位每月提供不少于1000元补贴;每年对评估优秀的“科技副总”发放3万元一次性奖励“科技副总”选聘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统一组织实施(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马蔚 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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