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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政务服务app(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app下载安装)不看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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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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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安机关2022年便民利民服务十项措施政策解读01推动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全省通办”在河南省内出生并取得

科技部政务服务app(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app下载安装)不看后悔

 

河南公安机关2022年便民利民服务十项措施政策解读01推动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全省通办”在河南省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户籍均在河南且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或随母在河南省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材料齐全的,其父、母可在省内任意公安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登记。

政策解读符合下列条件的,其父亲或母亲可就近在全省任意公安户籍派出所为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1.新生儿在河南省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2.新生儿属婚内生育;3.父母双方户籍均在本省且同民族;4.随父或随母在本省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5.新生儿年龄不超过6岁(一)所需材料:居民在省内非户籍地申请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结婚证;3.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二)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02开通《无犯罪记录证明》异地办理服务。

采用“户籍地+居住地+委托他人”模式,为群众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跨省通办”服务,满足群众日常工作生活需要政策解读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采用“户籍地+居住地+委托他人”的“跨省通办”模式,个人、单位、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查询,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查询,个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由相应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同时,各地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和便民服务需要,可以增加查询受理单位,也可以采取线上办理、自助办理等方式开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03下放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审批验收权限支持金融企业发展,将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权限由省辖市公安机关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省辖市公安机关依法做好监管指导。

政策解读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权限由省辖市公安机关全部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省辖市公安机关依法做好监管指导,便民利民措施涉及全省各级金融机构2021年3月24日,公安部发布实施《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该标准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的最新标准。

该标准实施生效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也即从生效时间之后申报的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要按照新标准进行04全面推行保安服务行政许可容缺办理推进保安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在受理保安服务许可业务申请时,对具备主要材料和条件、但非主审要件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的情况,经申请人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补正相关材料的,审批部门可先行办理。

政策解读容缺办理,是指对符合信用条件的申请人,在申办保安服务许可业务时,具备申请该项业务的主要材料和条件,但是非主审要件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经申请人自愿申请,并且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补正相关非主审要件,审批部门先予办理的政务服务活动。

申请人申请容缺办理的,应当提交承诺书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承诺书须本人签名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的,承诺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由受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委托办理容缺办理业务的,受托人还应当提交委托书。

05优化外国人在豫居留便利服务持续优化外国人在豫居留管理服务,推动实现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窗通办、并联办理”对涉及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建设的外企工作人员,工作类居留许可签发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政策解读目前,省科技厅外专局将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审批权限下放给郑州、洛阳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科技部门,计划今年推动郑州、洛阳两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会同科技部门建立联合审查办理机制,实现“一窗通办、并联办理”。

同时,根据省直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我省重点发展领域、行业目录,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主动上门对接,了解供需清单,对急需高层次人才特事特办,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工作居留许可签发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06推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复制服务优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对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死亡事故当事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在收到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事故证据材料,方便当事人加快处理交通事故。

政策解读“道路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询”服务主要用于办案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无法就赔偿等达成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时,以往需要当事人前往办案单位查询、复制所需证据,该查询系统投入使用后,当事人可以直接从网上下载相关证据,避免多跑路,进一步节省群众往返跑路时间。

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复制仅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查询主体限定为当事人各方含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死亡事故当事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1)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需要查阅、复制事故证据材料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办案单位提交申请,办案单位要建立台账做好登记、留存。

(2)办案交警在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应对其身份审核确认(3)经查验审核后确认属于查询主体条件的,办案交警将对“人员类型、身份证明类型、身份证明号码和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采集并录入工作系统系统自动生成查询码。

办案交警打印事故证据材料查询凭证送交查阅人查询凭证包括“事故编号、查询码、查阅途径和权利义务”等信息(4)事故当事人即可使用查询码,通过登录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中的“事故处理业务”模块查阅、复制事故证据材料。

07推进交通违法处理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推进省建异地代收系统交警执罚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通过群众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财政电子票据短信,群众可按照短信提示进行票据下载,节省群众办事时间和成本政策解读当事人在指定银行窗口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时,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供获取财政电子票据的手机号码。

次日,当事人预留的手机号码将会收到短信链接,点击即可下载财政电子票据08推广使用城市配送货车电子通行码优化城市配送货车通行证管理,依托“交管12123”APP,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发放电子通行码,提升通行证核发效率,为城市配送货车便捷通行提供保障。

政策解读推行“交管12123” 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是为解决货车入市难问题,破除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一刀切”式政策,同时,全省货车通行证“一网办”“掌上办”, 便捷了货运公司及货车司机群体, 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建成全省货车通行码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按照“保障需求、便利通行、分类管理、适度调控”的原则,落实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工程运输车进行严格管理,对城市配送车辆、新能源车辆提供便利对运输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车辆,在通行证办理等方面优先给予保障。

09取消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异地办理注册登记居住证明机动车所有人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一律免予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政策解读取消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异地办理注册登记居住证明,主要是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办理业务,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取消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异地办理注册登记居住证明措施的推出,是在固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检验标志电子化、小型汽车驾驶证“一证通考”、异地分科目考试、推行电子驾驶证等改革措施的基础上,主动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更好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10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用依托河南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开通行政法律文书查询、开锁预约等应用功能,为企业和群众在线办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提供更多优质服务政策解读根据《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推行河南省公安机关行政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省公安厅统一在“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河南警民通”APP开通“行政法律文书查询”功能,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自文书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和行政赔偿决定书,提高公安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同时,结合公安机关特种行业管理工作实际,在“河南警民通”APP开通开锁预约功能,根据用户所在位置向注册用户提供经公安机关备案的开锁机构,选定开锁机构后由系统后台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提供服务,满足群众合法合理开锁需求。

河南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十项措施政策解读01建立涉企警情快速响应机制对企业合法权益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的报警(案),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及时受理、依法快速处置、查处建立健全涉企警情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对接报的涉企类警情,特别是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警情,迅速调派警力依法处置,视情通报政府相关部门联动处置。

政策解读对涉企的刑事类、治安类等法定职责范围内警情,尤其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警情,依托重大紧急警情快速处置机制,第一时间调派警力依法稳妥高效处置,视情通报政府相关部门联动处置对非法定职责范围内事项,按照联动分流机制,及时推送12345等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处置,视情派警参与配合处置,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对企业上门报案和求助,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问明基本情况并制作记录,对属于本单位、部门管辖的,依照规定程序依法受理处置;对不属于本单位、部门管辖的,依照规定移交相关单位、部门办理,或者告知报案人向相关部门求助。

02组织开展“雷霆·护企”系列打击行动充分发挥“雷霆行动”精准打击、规模打击的优势,针对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组织系列打击行动,重点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暴力讨债、恶意阻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串通投标等涉企违法犯罪行为。

建立健全重大涉企案件挂牌督办机制,落实领导包案、专案侦办、限期破案等机制,快侦快破案件,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政策解读重点打击涉企黑恶犯罪,盯高发、多发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突出经济犯罪;严打假冒知名品牌、地方龙头企业自主品牌、支柱产业标杆品牌的犯罪,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创新发展、侵害企业重大权益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打掉一批攻击破坏企业信息系统、非法获取企业数据和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的网络违法犯罪团伙,为企业发展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持续打击涉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打涉企盗骗犯罪,确保形成严打浓厚氛围,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03加强对涉企经营类刑事案件的全流程监管重点围绕“立而不侦、压案不查、逐利执法、滥用强制措施”等执法问题,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涉企案件从受理至侦查终结的全流程精准分析、风险预警、审核审批和依法监管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规范涉企案件办理,省公安厅运用信息化手段,集中研发涉企案件监督管理平台,按照“大数据+网上执法监督”的思路,将103种涉企案件罪名(涉及公安经侦76个、食药环侦16个、刑侦7个、治安4个)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涉企经营类刑事案件从受理至侦查终结的全流程精准分析、风险预警、审核审批和依法监管。

将“立而不侦、压案不查、逐利执法、滥用强制措施”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通过设置案件办理关键环节预警点,对违规违法办理案件的,第一时间将监督预警信息推送给办案民警及经侦、法制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法制等相关部门将组织执法检查、评估,根据执法问题的严重程度和被监督单位的纠错整改效果,梯次递进开展执法监督,持续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04大力推行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涉企事项监管支持企业自觉合法合规经营,禁止滥用公安行政权力干预企业生产经营,合理确定抽查对象和抽查频次,严禁频繁、多头执法扰企,不得随意执法和选择性监管,切实防止对市场行为的不当干预。

政策解读相关警种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定公安机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年初报备的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记录的监管对象,将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抽查频次年度内被抽查过的对象,原则上不再抽查,但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以及大数据分析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点将及时处置和妥善解决。

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将通过河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05畅通涉企执法办案监督渠道建立涉企违法违纪线索核查机制,畅通涉企执法办案监督渠道,依托12389举报投诉电话、省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等,对涉及公安机关执法服务过程中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受理核查、规范处置、反馈答复、监督整改。

政策解读根据《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办理举报投诉事项工作规范》要求,省、市两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通过12389专用举报电话,受理企业、群众反映公安机关及其警务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不依法行使职权和不遵守纪律等问题的线索,按期反馈情况,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充分发挥“互联网+服务”的作用,利用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受理涉及公安机关执法服务过程中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并按照工作职责转交厅直相关警种核查,规范处置06推行矛盾纠纷警企快速联调机制依托“一村(格)一警”、“三四五工程”和“六防六促”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排查化解因征地拆迁、破产重组、欠薪讨薪和安全事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政策解读全面排查涉企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发现和准确把握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强化预测预警预防措施,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把工作重点放在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期处置上,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早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其他突发事件。

推进警企联动调处化解紧紧围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目标,开展平安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活动,加强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和企业及周边治安管控,加强重点单位内部安全防控建设;压实所有法人单位平安创建的主体责任,摸清问题底数,形成工作闭环,坚决防止漏管失控;推行矛盾纠纷警企快速联调机制,共同开展涉企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

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发挥社会多方力量,动员企业、群众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矛盾排查与法治宣传统筹推进,鼓励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途径依法解决纠纷,营造“遇事找法”“有困难找警察”的良好氛围。

07建立“助企服务绿色通道”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依托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整合治安、户政、出入境、交管等各项业务,开辟“助企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企业有居住证、身份证、出入境业务办理需求50人次以上的,公安机关提供“集中上门”服务,对有紧急需求的企业、重点项目等提供“上门办”、“加急办”服务。

政策解读从贴近企业的户政、出入境等服务窗口入手,采取“集中办”、“上门办”、“紧急办”等措施,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惠企服务对有10人次以上必要紧急出国境需求的企业,及时派员“上门对接”,对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在出入境办证大厅开辟绿色通道,集中办理,符合申请条件的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完毕。

对企业有居住证、身份证业务办理需求,规模达50人次以上的,公安机关将组织社区、户籍民警实行“集中上门”服务,并对有紧急需求的企业、重点项目等开辟办理“快速通道”,快速审签、快速制证、快速发放08加强投融资和电信网络诈骗风险预警提示

依托省、市两级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和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向企业推送防范投融资和电信网络诈骗等风险预警信息,提醒防范风险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全省各级打击治理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通过省市两级反诈中心和金融风险监测平台,发现企业对公账户高风险交易,并及时向企业推送有关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

同时省市两级反诈中心将不断加强针对企业人员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的宣传教育,通报最新诈骗手法,不断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防骗识骗能力,增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积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09建立公安公职律师服务企业机制省、市、县公安机关依托自身法律人才资源,组建“公安公职律师企业服务队”,为企业在市场交易、企业管理、经营创新等活动中,提供刑事法律咨询和风险隐患提示服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健全管理、依法维权,帮助企业提高预防犯罪和风险化解意识。

政策解读2017年,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河南省公安机关公职律师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对公安公职律师基本职责作出明确规定,结合服务企业,重点履行以下职责:创新行政指导方式,梳理企业生产经营中高违法风险点,针对可能发生的违法倾向进行劝告、提醒;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规范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用工。

10建立“企业满意度评价”制度依托“河南警民通”APP,设置企业满意度评价模块,每年组织开展企业对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收集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回应企业关切政策解读依托“河南警民通”APP,研发万警助万企功能模块,以全省企业信息为数据支撑,采用网上“问卷调查”的形式,向省内企业家及企业员工精准发放网络调查问卷,由其客观评价各地公安机关助企工作情况,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问卷内容设计上,融入民警走访包联企业、涉企案件办理、惠企政策落实等内容,既能实现客观考评,又能掌握问题症结所在,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质效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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