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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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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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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为组织做好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均已印发通知,明确了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有关事项请申报企业掌握好时间节点,争取早申报早评审地区申报时间四川2023年办理两批:5月15日—6月15日受理第一批企业申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3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之前。

8月1日—9月15日受理第二批企业申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7:00之前联系人及电话: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胡涵涵 金攀静 雷林 周乐瑶。

(028)68107837   68107839   68107842浙江“常年申报、分批评审”全年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各地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1日、8月31日。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9月分别安排第一轮评审;对未通过第一轮评审的企业,于9月底前统一安排复评;对未通过复评的企业,于10月底前统一安排异议处理企业须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云南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州(市)推荐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2023年7月28日和9月29日两批次,第三批次视情况组织企业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云南省科技厅高新处 魏金亚、杨紫涵0871-63160665(兼传真)吉林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按要求进行申报。

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同时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向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提交下列纸质申报材料1份联系人及电话:陈嵩嵩 0431-82752797、13500828700(微信同步)谢 斌 18186847306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14室(省科技厅审批办)湖北常年申报、及时审核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申报时间,并于10月8日前完成申报,各地科技部门于10月11日前完成审核推荐。

联系方式:高企申报咨询 87272996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咨询 12345 省科技厅 87135815省财政厅 67818528省税务局  87322257广东2023年广东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

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第一批高企网上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6月20日;第二批高企网上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7月20日。

;第三批高企网上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8月20日联系方式:1.省高企业务咨询电话:020-87681637、876846022.省高企业务管理电话:020-83163873、83170061、37990514。

3.省科技业务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上海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0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先行注册,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线上提交材料,受理点形式审查,网上专家评审,认定公示后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开展。

业务咨询,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海南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6月10日光盘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6月17日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向省科技厅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6月22日。

逾期网上系统会自动关闭,请尽量提前做好申报工作联系方式:省高企认定办:65300226,65309922新疆申请第一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材料上报;申请第二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

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材料上报联系方式:崔奇0991-3626571王付娟0991-4592860肖毅0991-3832818认定咨询QQ群:68061097(申请入群时注明企业名称和姓名)宁夏2023年宁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照“长年受理、分批评审”方式组织,企业可根据申报材料准备情况自行选择提交时间,

全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分2—3批组织评审、报备联系方式: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联系人: 李洪娟  0951-5032792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张海东  0951-5026942内蒙古全年开展3个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各盟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是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分批次向自治区高新技术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0日、7月30日和9月30日。

联系方式: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联系人:贾媛、李艳丽电话:0471- 6328553、6328601江苏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各设区市、县(市、区)、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部门汇总上报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31日18:00。

企业向地方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所在地科技部门通知为准联系人:江苏省科技厅高新处 戴军 电话:025-83359254江苏省财政厅税政处 高丽晴 电话:025-83633817江苏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缪青 电话:025-58528833

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汪雯、任海玲电 话:025—85485971重庆第一批申报时间:2023年4月5日—5月31日,区县推荐时间2023年6月30日12:00前第二批申报时间:2023年6月1日—8月31日。

,区县推荐时间2023年9月20日12:00前贵州本年度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17时;以2023年6月30日、9月28日两个时间节点受理的材料,分两批开展评审工作;允许前一批次未通过的企业在完善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再次申报。

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请资料的企业,其注册成立时间应在2022年6月30日以前;2023年9月28日前提交申请资料的企业,其注册成立时间应在2022年9月28日以前联系方式:受理咨询:0851-86987256。

政策咨询:0851-85823657,85826038异议申诉:0851-85816110甘肃“无纸申报、常年受理、网络评审、精准服务”,网络受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开始,今年计划组织评审三次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于6月30日、8月4日、9月15日分三批完成审核推荐。

联系方式:甘肃省科技厅高新处 王扬 0931-8825719省计算中心 赵志威 0931-8821047 0931-8824605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2号704办公室北京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

四批进行,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21日(星期五)、6月30日(星期五)、8月25日(星期五)、10月20日(星期五)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联系方式:。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88827981、88828830、64853172、64874561、84097583、64807834、64807844福建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分

两批次开展,第一批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第二批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联系方式:省科技厅高新处:0591-87881523、0591-87881521;省财政厅税政处:0591-87097827;。

省税务局企税处:0591-87098273西藏2023年共组织二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6月30日;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10月15日;拟申报的企业一年内只限申报一次。

拟申报企业需到各地市科技局备案,并提供各地市科技局出具的推荐函在规定时间内向自治区科技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单位: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报送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19号科学技术厅2号楼四楼联系人:索朗央金 扎西普尺

联系电话:0891-6837871 黑龙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随时申报、分批受理、集中报备的方式全年分3批进行:第1批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0日;第2批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0日;第3批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

申请企业向所在市(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市(地)通知为准联系方式:(一)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联系电话:0451—51920607、51920608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616室。

邮箱:hljgqrd@163.com(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联 系 人:关瑛玺联系电话:0451—82628379江西4月25日开始申报,本年度继续采用长年申报、推荐,集中受理、审核,定期评审、报备

的工作方式各申报企业、各级审核及推荐单位均应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集中受理经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科技部门审核,并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推荐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两批次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0日和7月31日申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联系方式:(一)省、市科技部门咨询方式1.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地址:省科技厅高新处813室联系电话:0791-86253831、86253496。

2.各地科技部门联系方式(见通知附件)(二)省财政厅咨询方式部门名称:税政处联系电话:0791-87287733(三)税务部门咨询方式纳税服务热线:12366(四)“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单 位:江西微博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91-88302858河北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继续采取常态化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开展,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其余批次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另行安排

本年度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各归口管理部门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9月30日,企业向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童玲 石铁铸联系电话:0311-66507552, 86251915。

山西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三批受理,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0日,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5日联系方式:(一)省高企认定办公室省科技厅综合前沿科技处   0351-4033005  4067992。

(二)行政审批窗口受理省政务服务中心  0351-7731368(三)组织推荐单位各组织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通知附件广西2023年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行全年常态化申报,分2批次集中受理,第一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第二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备注:18:00时后提交的申请将转下批次推荐)申报工作采取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服务,实行业务办理“不见面”,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不再接收任何企业的高企申报纸质材料请申报企业将网上审核通过后的高企申报纸质材料送至所属地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审核;请各市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将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文献综合楼503室收件人:方芳、李荣德  0771-5336935、5336951山东本年度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三批受理各市(国家高新区)推荐的企业认定申请,。

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第三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各市、各国家高新区科技部门负责高企审核推荐工作企业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高新处:0531-51751266、51751158省财政厅税政处:0531-51769876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0531-85656405陕西2023年省高企申报评审拟分四个批次进行,

各批次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0日、6月30日、8月20日、9月20日截止日期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到推荐部门时间为准如因特殊情况影响企业正常申报,省高企认定办将适当延长申报时间或增加受理批次。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 苗宏雄 029-87292778省财政厅 李卉029-68936134省税务局 马洁琼 029-87695135湖南高企认定实行常年申报,2023年高企认定评审工作分两批次进行高企申报材料由各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集中报送至省高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两批次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26日、9月25日企业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地具体通知为准联系方式:(一)省认定办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张小平 0731-88988819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    肖淳丹 0731-85165043。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吴  茜 0731-85526917(二)系统申报及材料报送省火炬创业中心  刘  军 0731-88988749    李润洁 0731-88988755天津常态化受理,分两个批次评审,

截止日期分别为7月31日和9月30日滨海新区以外申报企业:市高企认定办2023年度采取电子化评审,认定前不再受理企业纸质材料企业在“科学技术部政府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进行注册,登录高企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务必保证材料完整、准确、清晰。

通过认定的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为准)将系统中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按要求报送纸质高企申报材料滨海新区内企业:按经开区、保税区、高新区、其他区域进行划分,分别由所属地区级科技局进行受理,具体申报要求以滨海新区高企认定工作安排通知为准。

河南高企认定采取常年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年受理各地区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今年拟定于7月下旬、10月下旬集中组织两次评审企业向各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一)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省科技厅科技企业处 0371-65907273省财政厅税政处 0371-65808805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0371-81906127(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负责此通知内相关材料的受理、申报网络系统问题的解答等。

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地址:郑州市政七街与纬五路交叉口南80米路东金岸大厦六楼618室材料受理咨询电话:0371-69151867、69151869网络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1-65721369电子邮箱:hnsgqrd@126.com

辽宁采取常年申报受理、分批集中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各推荐单位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企业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联系方式:

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林丙峰 联系电话: 024-23983159安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组织由各市集中审核和推荐,省认定办按程序组织评审和报送备案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联系方式:省科技厅联系电话:0551-62665113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551-68150603省税务局联系电话:0551-62831644。

省高新中心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551-65370026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电话:0551-62999803青海系统申报时间6月13日至7月31日,8月15日前完成纸质版材料报送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实名认证完成后,点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入高企认定系统进行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青海省科学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付 蓉 0971-6141115刘媛莉 0971-8080989青海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高亚锋 彭文博 0971-8244566大连大连市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采取“一次通知、时段申报、分批受理、择期评审”的方式,分批次受理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报送的企业申报电子版材料。

鉴于报国家备案的截止时间为每年11月底,暂定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分二个批次组织第一批次企业申报时间为4月15日至6月10日,第二批次企业申报时间为7月15至9月10日各推荐单位的推荐截至时间第一批为6月30日、第二批为9月30日。

联系方式:科技局审批办窗口受理电话:0411-65851150科技局审批办地址:大连市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综合窗口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通知青岛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依旧采取常态化申报、分批次评审的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分2-3批组织评审,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6日(周五),第二批为8月18日(周五),第三批视情组织,具体截止时间请关注青岛市科技局网站。

因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需审核、推荐申报材料,企业向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网络填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区(市)通知为准联系方式:市高企服务咨询电话: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85631057  85938025。

市高企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市科技局科技企业服务处  85911346市财政局税政处  85855902市税务局所得税处  83931229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通知宁波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两批受理,第一批认定“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和“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网上填报截止时间均为6月15日,第二批认定的网上填报截止时间均为8月16日。

第一批认定未通过企业可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再次提出申请,参加第二批认定已参加预申报企业优先推荐参加第一批认定,未参加预申报企业原则上参加第二批认定政策咨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郭斯勇/吕宏校 电话:87910711/87910712

市科技局高新处 陈宇飞/孙烨烽 电话:89292528市财政局经济发展处 张星 电话:89388461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康海波 电话:87732395技术支持: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赖中恩 电话:87970569

各区(县、市)和开发区(园区)联系人详见通知厦门2023年计划安排两批次国家级高企认定申报第一批申报对象为2023年高企证书资格到期的企业以及符合国家级高企认定条件的其他企业,网上系统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10日;第二批申报对象为符合国家级高企认定条件且未参与第一批申报的企业,网上系统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4日。

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邮寄纸质申报材料或到集中受理点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受理点提交方式:第一批:集中受理时间7月10-1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第二批:集中受理时间9月4-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集中受理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分中心(思明区虎园路2号,植物园大门一侧的公交站正对面)快递邮寄提交方式(到付仅限EMS邮寄):收件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分中心(以上述集中受理截止时间最后一天寄出为准)

收件人:庄永恺 电话:2052621联系方式:咨询受理: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咨询电话:2025913、2052826、2108271、2053362、2052621、2025871、2053981、2508676

咨询地址:思明区虎园路2号科技大院5号楼6楼609、610、612、616室责任处室:市高企认定办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电话:2661606深圳根据深圳市发布的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请指南,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必须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同批次申请。

每批次截止时间前企业提交后可撤回修改,截止时间后已提交的不予退回如企业填报后不愿当批次申报,可选择保存不提交,待下批次再提交第一批: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8日(截止至18:00)

第二批: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6月10日--2023年7月6日(截止至18:00)第三批: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7月8日--2023年8月3日(截止至18:00)第四批: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8月5日--2023年8月31日(截止至18:00)

第五批:网上申报受理时间: 2023年9月2日--2023年9月28日(截止至20:00)咨询电话:市科创委:86610015、26548598、8812737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86576088、86576087

市税务局:83876901、12366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条件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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