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生活

生活知识全(生活中关于12的知识)全程干货

  • 来源:互联网
  • |
  • 2023-11-04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下面12个生活法律小知识,小编奉上,拿走不谢!1、调戏女青年只是寻开心的小事吗?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用

生活知识全(生活中关于12的知识)全程干货

 

下面12个生活法律小知识,小编奉上,拿走不谢!1、调戏女青年只是寻开心的小事吗?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用猥亵的语言、举动调戏妇女的,故意污秽他人身体、衣物的,都要受到处罚我国刑法规定,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要处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异父异母的兄妹可以结婚吗?依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精神,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妹是禁止结婚的,尽管她们与新兄妹有所不同,这是一种半血缘关系,但在血统上是近亲如双方都有各自不同的亲生父母,丝毫没有血统上的关系,所以是可以结婚的。

3、改嫁媳妇赡养公婆是否可继承房产?吴某丈夫死后改嫁他人,可对公婆仍尽赡养义务两位老人丧子之后从族人中过继一子,写与“继单”写明房产归过继子刘某二老死后,刘某夫妇将老人房产变卖获款5800元,其中3800

元支付老人丧葬费及原有债务吴某得知后向法庭起诉,要求分得部分财产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付给吴某1000元《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吴某在丈夫死后虽改嫁,但一直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的主张应予以支持4、父母对成年子女还有抚养义务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子女已满。

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下列情形父母仍有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全丧失的,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除上述3种情形以外,父母对成年子女就没有抚养义务了5、哪些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1、遗嘱公证;2、遗赠抚养协议;3、赠与公证;4、认领亲子公证;5、收养公证;6、解除收养公证

;7、委托公证;8、声明公证;9、生存公证;10、其他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6、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下班时顺道买菜的情况上下班的途中包括四中情况:。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7、公婆与儿媳有继承权吗?赵某与刘某婚后一直未曾生育,后赵某在车祸中丧生,死亡补偿被刘某独占,后赵的父母得知儿子的死亡补偿费不应由刘某一人占有,遂诉至法院请求重新分配该项钱款。

法院调查后,将死亡补偿费分三份每人一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我国继承法规定,赵的父母与妻子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按均等的原则因此这笔补偿费理应均等补偿给赵的父母与妻子。

8、有继承权的人在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按我国的现行政策,法定的继承人如果对死者生前有虐待、遗弃的行为,或者犯有非法谋夺被继承人财产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民事上还剥夺其继承权被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立遗嘱后,有口述违反法律和道德的行为时,立遗嘱人死亡未变更遗嘱,司法机关也可剥夺他的继承权或受遗赠权。

9、夫妻离婚后,双方所生的子女应该由谁抚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血亲关系,这种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夫妻离婚后,子女不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由父方抚养教育,也可以由母方抚养教育。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可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母离婚后,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但有些孩子已有判断能力,就应该认真考虑子女本人愿意跟谁生活的意见10、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为什么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作此规定,是为了妥善的保护孕妇、产妇和胎儿、婴儿的实际利益因为妇女和男子不同,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的一年内,身体上、精神上均有一定的负担 (如胎儿会受母体影响;初生婴儿必需有母亲照料)如果这时候男方提出离婚,会使女方精神上遭到很大的刺激,对女方及胎儿、婴儿都十分不利。

这也是一种不道德和极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法律上必须进行保护11、借款人下落不明保证人要担责任商人池某因周转不灵向张某借款3万元,由其好友袁某担保,并写有书面合同,后来池某经营不善,全家出走下落不明两年后债务到期,张向袁索债,袁以自己承担一般保证为由拒绝还钱。

张将袁诉至法院在正常情况下,依据《担保法》第17条第二款之规定,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袁某可以要求在张某没有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池某的财产强制执行前不承担偿债义务可本案中举家出走不知去向,再要求其履行义务已不大可能。

这样,保证人袁某的一般保证义务发生变化,袁某就丧失了原有抗辩权,依据担保法第17 条第三款规定,债权人张某有权直接向袁某追偿12、法律援助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

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