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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习理论_社会学理论主要代表人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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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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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理论的璀璨星空中,赫伯特・斯宾塞的名字熠熠生辉。这位 19 世纪的英国思想家,以其超前的理念和深刻的洞察,为后世社会理论的发展铺就了基石,其影响深远,直至今日仍在诸多领域持续发酵。

社会学习理论_社会学理论主要代表人物是

 

在现代社会理论的璀璨星空中,赫伯特・斯宾塞的名字熠熠生辉这位 19 世纪的英国思想家,以其超前的理念和深刻的洞察,为后世社会理论的发展铺就了基石,其影响深远,直至今日仍在诸多领域持续发酵今天,咱们就一同走进斯宾塞的思想世界,探寻他对现代社会理论的卓越贡献。

社会进化论:社会发展的动态视角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堪称其思想体系中的核心明珠,对现代社会理论的发展影响深远19 世纪中期,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横空出世,如同一颗重磅炸弹,彻底颠覆了人们对自然界的传统认知斯宾塞敏锐地捕捉到了生物进化思想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大胆地将生物进化论引入社会领域,开创性地提出了社会进化论。

他坚信,人类社会与自然界遵循着相似的发展逻辑,同样存在着激烈的生存竞争和无情的自然淘汰机制在社会的舞台上,各个群体、组织以及个体之间相互角逐,遵循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的铁律那些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变化、具备更强竞争力的个体或群体得以繁荣发展,反之则逐渐被边缘化甚至淘汰。

社会就像一个充满活力的生命体,在不断的适应与变革中,从简单的初始形态逐步进化为复杂、高级的结构这种社会进化理论,为我们理解社会变迁提供了一个全新且极具启发性的动态视角以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为例,随着机器大生产的兴起,传统的手工工场逐渐被大规模的工厂所取代。

那些能够迅速适应这一技术变革,采用新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的企业和工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了更多的资源和发展机会;而那些因循守旧、拒绝变革的个体和组织,则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这一过程,恰恰生动地诠释了斯宾塞社会进化论中 “适者生存” 的观点。

在现代社会,科技的迅猛发展成为推动社会进化的关键力量从互联网的普及到人工智能的崛起,每一次重大的科技突破都引发了社会结构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那些能够积极拥抱新技术、利用科技提升自身竞争力的国家、企业和个人,在全球竞争的舞台上占据了优势地位;而那些对科技变革反应迟缓的,则面临着被时代淘汰的风险。

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让我们深刻认识到社会发展的动态性和残酷性,激励着我们不断提升自身适应能力,积极投身于社会变革的浪潮之中社会有机体论:剖析社会结构的独特视角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论,为我们理解社会结构提供了一个独特而深刻的视角。

他将社会类比为一个复杂的生物有机体,认为社会如同生物一样,具有生命发展、功能分化和结构复杂化的显著特征在斯宾塞看来,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就如同生物有机体的不同器官,各自承担着特定的功能,同时又相互协作、相互依存,共同维持着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

具体而言,社会中的产业组织类似于生物有机体的营养系统工厂、农场等各类生产单位通过生产和输送丰富的产品,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各种物质需求,为社会的运行提供必要的 “养分”商业活动和运输组织则如同生物有机体的循环系统,它们确保产品在社会中顺畅流通,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将生产与消费紧密连接起来,保障社会经济的循环不息。

而政府、军队等管理组织,恰似生物有机体的神经系统,承担着指挥、控制集体行动的重任,协调社会各个部分的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使整个社会有机体能够有序运行与这些社会职能相对应,社会中自然形成了劳动阶级、商人阶级和官吏阶级。

斯宾塞认为,这种阶级分化并非偶然,而是社会发展进化过程中的自然选择结果不同阶级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程度,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水平当各个阶级各司其职、相互协作时,社会便能实现高效运转,不断向着更高层次进化;反之,若阶级之间矛盾激化、冲突不断,社会的发展进程则会受到阻碍。

以现代城市的发展为例,城市中的工业企业负责生产各类商品,为城市居民提供生活和生产所需的物资,如同营养系统为身体提供能量;物流配送公司、超市等商业组织,将这些商品输送到城市的各个角落,完成资源的分配,类似循环系统的功能;而政府部门通过制定政策、维护治安等手段,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转,就像神经系统对身体的调控。

城市的繁荣发展,离不开这些不同组成部分的协同合作,这正是社会有机体论在现实生活中的生动体现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论,让我们认识到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和整体性,提醒我们在分析社会问题时,要充分考虑各个社会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从整体的视角出发,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对后世理论的深远影响斯宾塞的思想犹如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在后世社会理论的发展中激起层层波澜,对诸多领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在社会学领域,结构功能主义流派深受斯宾塞社会有机体论的启发结构功能主义强调社会是一个由各个相互关联的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每个部分都在为维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发挥着特定的功能。

这一观点与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论高度契合,只是在理论的细化和拓展上更加深入例如,美国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进一步发展了结构功能主义,提出了著名的 AGIL 模型,将社会系统的功能划分为适应、目标达成、整合和潜在模式维持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社会各个部分如何协同运作以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这无疑是在斯宾塞社会有机体论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在经济学领域,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为自由市场经济理论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支撑自由市场经济理论强调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认为在自由竞争的环境下,企业和个人通过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能够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推动经济的发展。

这与斯宾塞所倡导的社会通过自然竞争实现进化的观点不谋而合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之间的竞争促使它们不断创新、提高效率,以适应市场的变化,这正是斯宾塞社会进化论在经济领域的实践体现此外,斯宾塞的思想还对政治学、教育学等众多学科产生了广泛影响。

在政治学中,他的理论为一些国家的政治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提供了理论参考;在教育学中,他强调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注重实用知识的传授,这一理念对现代教育的发展方向产生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局限性与反思:全面审视斯宾塞思想

当然,我们在充分肯定斯宾塞思想贡献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存在的局限性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过于强调自然竞争和适者生存,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对弱势群体的忽视将自然进化论简单机械地应用于人类社会,忽视了人文社会的复杂性和人类独特的道德价值观。

人类社会并非单纯的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还存在着同情、互助、公平等美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价值在社会有机体论方面,斯宾塞将社会阶级分化视为自然选择的必然结果,这一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不平等现象提供了合理化解释,忽视了社会制度、历史文化等因素对社会结构的深刻影响。

实际上,社会阶级的形成并非仅仅由自然因素决定,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相互交织,共同塑造了社会的阶级结构尽管存在这些局限性,斯宾塞的思想依然在现代社会理论发展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他的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思考方向和研究视角,促使我们不断反思和完善社会理论。

我们应当以批判继承的态度,汲取斯宾塞思想中的精华,摒弃其不合理之处,推动社会理论不断向前发展赫伯特・斯宾塞作为现代社会理论的重要先驱,以其社会进化论和社会有机体论等思想,为我们深入理解社会发展和结构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

他的思想对后世社会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虽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他的智慧中汲取养分,为构建更加美好的社会而努力对于斯宾塞的思想,你有什么独特的见解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

参考:现代社会理论的发展,随工业化的进程而往前推进从孟德斯鸠,至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思想家,再到托克维尔、孔德、马克思,社会问题引人注目;工业社会与农业社会,城市与农村,东方与西方,其间差别,十分明显此时,社会主义已开始流行。

利用现代通信与交通手段,将全国组成一个大型生产单位的想法,吸引了很多自由竞争中的失败者、好逸恶劳者,也吸引了一些处于边缘地位的知识分子

此外,自然科学的新进展,工业革命带来的巨大成就,激励着人们按科学主义的方法,对伦理学与政治学进行改造斯宾塞的理论正是在此背景下展开他的研究,是在科学精神指导下进行的他对生物学研究、人类学调查成果甚为关注,最终基于人作为一种社会动物的预设,发展出他的社会理论。

19世纪下半叶,正是西方社会学充分发展的时期这些研究,有的受斯宾塞影响,有的独立展开,与斯宾塞的研究交相辉映,体现了那个时代人们对“社会化的人”及其来龙去脉的关注1864年,法国学者库朗热(Fustel de Coulanges)出版了《古代城邦:希腊罗马祭祀、权利和政制研究》一书,不久即风靡欧洲。

库朗热指出,古代城邦与现代社会有着根本的不同古希腊罗马社会是一个宗教社会宗教与城邦无法分开,宗教高于城邦而且,在历史上,先有宗教,再有家庭,其后才有城邦古代没有个人自由,城邦对个人有完全的支配权在区分古代社会与现代社会方面,库朗热所做,很像贡斯当。

然而他的立意,却和贡斯当的自由主义主张完全相反贡斯当批评卢梭混淆了古代自由与现代自由的差异,库朗热同样批评卢梭,论者尝言“《古代城邦》通篇体现了明确的反卢梭倾向”[157],不过在库朗热那里,卢梭的问题是相信社会可以在契约的基础上构成,而库朗热则认为,社会必须靠信仰体系来支撑。

库朗热研究古代城邦,意在指出信仰对政治社会的决定性作用他认为现代世界信仰失落,由此问题重重库朗热的历史叙述背后,是一种法国式保守主义1861年,英国的历史法学派学者亨利·梅因(Henry Sumner Maine)爵士出版了他的《古代法》。

[158]梅因曾受学于萨维尼的弟子梅因指出:“所有社会的运动,迄今为止,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159]“从身份到契约”,成为一句口号当然,这一说法经不起深究卡尔·施米特即言,中古时代并非身份社会,而是契约社会。

问题不在于从身份到契约,而在于从终身契约到自由契约[160]梅因后来还写过《东西方村落共同体》(1871)、《民众政府》(1885)在《民众政府》中,梅因批评大众民主,提醒英国人当借鉴美国宪法,防范民主力量对英国宪政的冲击。

他称“一旦人们明白民主是政体的一种,我们就会很容易理解对多数人的歌功颂德意味着什么民主政体不过是君主政体的变体,向多数人谄媚的方式与向国王谄媚的方式一模一样统治越是强有力、招人忌妒,溢美之词就越是不绝于耳,恭维越是绚丽奢华”[161]。

国王万岁,如今被人民万岁代替梅因摒弃了自然权利学说,作为保守派学者,他诉诸传统,反对具有鲜明民主色彩的功利主义学说奥托·吉尔克(Otto Friedrich von Gierke)是这时期德国颇杰出的法学家,著有《德国公社法》《约翰·阿尔瑟修斯和自然法国家理论的发展》等著作,他区分中古与现代,认为现代社会的标志是国家主权与个人主权的确立。

他认为,现代国家的法律,要致力于保护孤单的个人吉尔克忠于普鲁士君主与德意志帝制他的口号是“上帝保佑国王和祖国”他主张“强国家”,批评个人主义,认为个人主义会导致社会的解体他重视人类有意识的立法,认为自然法概念虽有其意义,但不能用于国家理论之中。

在关于阿尔瑟修斯(Johannes Althusius)的研究中,他指出,阿尔瑟修斯以加尔文主义为基础建构了以自然法为前提的国家学说按照这个国家学说,人生而自由平等,主权在人民,共同体源于契约,国家法是共同体法的一部分。

人民有反抗暴君的自然权利吉尔克还断言,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抄袭了阿尔瑟修斯[162]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出版《共同体与市民社会》(中译本作《共同体与社会》[163])。

滕尼斯曾称:“在我的思想发展线索中,经常陪伴着我的是孔德和斯宾塞的伟大社会学著作,尽管前者在史前史基础方面、后者在历史观念方面显得比较薄弱”[164]滕尼斯关于共同体与市民社会的区分,与斯宾塞关于军事社会与工业社会的二分甚为契合。

他尤其指出,从传统到现代,实为从各种共同体向各种“市民社会”的转变尽管滕尼斯本人的立场比较中立,读者还是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到了20世纪魏玛德国时期,青年从滕尼斯的《共同体与市民社会》中听出了他们对“共同体”的渴望,并且把滕尼斯当成了他们的代言人。

[165]而法国的涂尔干、德国的韦伯,同样推进着对不同类型社会的研究涂尔干在法国高等师范读书时,库朗热正是那里的校长涂尔干同样关心宗教信仰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他以机械联合指古代社会,以有机联合指现代社会他的“有机体论”,与斯宾塞甚为接近。

不过,涂尔干否定个人自由、否定竞争,滑向了社会决定论其主张以有机团结消除阶级斗争,受德国社会主义影响甚深[166]而马克斯·韦伯蔚为壮观的著作,则提供了一种洋溢着自由主义精神的宗教社会学理论意大利学者马斯泰罗内论及这一时期的欧洲政治思想状况时指出,当时欧洲所有的思想、文化领域,“都表现出避免社会破裂的意向”。

人们在努力寻求方案,避免阶级之间“最后的斗争”时人的共识是,欧洲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先进的社会,但大众运动的兴起、民主化的压力,迫切要求自由主义在制度、政策及理论上皆做出回应对于政府该做什么,当时的两派,一派坚持维护公民权利,主张社会问题由社会机制去解决;一派主张考虑社会需要,由集权的中央政府去解决。

[167]斯宾塞赞同前者,但现实是民主力量推动着大众政府的出现民众力量一旦兴起,必拥戴出一个领袖,以为其代言在英国,此种力量不过促成各种社会主义倾向的立法,推进一些国有化试验,但在德国以及东方社会,因为缺少宪政制约机制,情况便大为不同了。

至20世纪上半叶,纳粹主义与布尔什维克主义兴起,对近代欧洲政治秩序的根基造成毁灭性破坏,欧洲人方才如梦初醒[1]李强:《自由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2页[2][英]边沁:《政府片论》,沈叔平等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编者导言第6页。

[3][英]霍布斯鲍姆:《马克思和恩格斯与马克思主义以前的社会主义》,载《马克思主义来源研究论丛》第七辑,高崧等编,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39页[4][英]边沁:《政府片论》,沈叔平等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编者导言第16页。

[5][英]边沁:《政府片论》,沈叔平等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编者导言第17—18页[6][英]韦恩·莫里森:《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李桂林等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96页[7][英]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论边沁》,载[英]边沁《论一般法律》,毛国权译,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9页。

译文略有改动[8][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57页[9][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58页[10]Alan Ryan,On Politics:A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New York and London:Liveright Publishing Corporation,2012,p.696.。

[11][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16页[12]Bentham,“Handbook of Political Fallacies”,see Alan Ryan,On Politics: A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New York and London: Liveright Publishing Corporation,2012,p.695.。

[13]Jeremy Bentham,“Anarchical Fallacies:Being and Examination of the Declaration of Rights Issued Dur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in Nonsense unpon Stilts:Bentham,Burke and Marx on the Rights of Man,edited by Jeremy Waldron,London and New York: Methuen,1987,p.55.

[14]Jeremy Bentham,“Anarchical Fallacies:Being and Examination of the Declaration of Rights Issued Dur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in Nonsense unpon Stilts:Bentham,Burke and Marx on the Rights of Man,edited by Jeremy Waldron,London and New York: Methuen,1987,p.49.

[15]F.Rosen,Bentham,Byron and Greece: Constitutionalsim,Nationalism,and Early Liberal Political Thought,Oxford: Clarendon Press,1992,pp.52-54.

[16]F.Rosen,Bentham,Byron and Greece: Constitutionalsim,Nationalism,and Early Liberal Political Thought,Oxford: Clarendon Press,1992,p.61.

[17]参见[苏]格拉齐安斯基等《世界著名思想家评传》,颜品忠等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274页[18]F.Rosen,Bentham,Byron and Greece: Constitutionalsim,Nationalism,and Early Liberal Political Thought,Oxford: Clarendon Press,1992,p.70.。

[19][英]边沁:《边沁选集》,转引自[英]韦恩·莫里森《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李桂林等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6页[20][英]边沁:《边沁选集》,转引自[英]韦恩·莫里森《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李桂林等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6页。

[21][英]蒂姆·莫尔根:《理解功利主义》,谭志福译,山东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2页[22]Hannah Arendt,Between Past and Future: Eight Exercises in Political Thought,New York: The Viking Press,1968,p.80.。

[23][英]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论边沁》,载[英]边沁《论一般法律》,毛国权译,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44—46页[24]边沁手稿,转引自[英]蒂姆·莫尔根《理解功利主义》,谭志福译,山东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4页。

[25]转引自[美]托德·G.巴克霍尔兹《已故西方经济学家思想的新解读:现代经济思想导论》,杜丽群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2页[26][英]马尔萨斯:《人口论》,郭大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页。

[27][英]马尔萨斯:《人口论》,郭大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7页[28][英]马尔萨斯:《人口论》,郭大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0页[29][英]马尔萨斯:《人口论》,郭大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49页。

[30]转引自李宗正《马尔萨斯主义》,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24页[31][英]安东尼·阿巴拉斯特:《西方自由主义的兴衰》,曹海军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22页[32][美]托德·G.巴克霍尔兹:《已故西方经济学家思想的新解读:现代经济思想导论》,杜丽群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2页。

[33][丹]努德·哈孔森:《自然法与道德哲学:从格劳秀斯到苏格兰启蒙运动》,马庆、刘科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99页[34][法]埃利·哈列维:《哲学激进主义的兴起——从苏格兰启蒙运动到功利主义》,曹海军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87页。

[35][英]约翰·穆勒:《约翰·穆勒自传》,吴良健、吴衡康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40页[36]James Mill,Political Writings,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Introduction,p.xv.。

[37]James Mill,Political Writings,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Introduction, p.17.[38]James Mill,Political Writings,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13.

[39]James Mill,Political Writings,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21.[40]James Mill,Political Writings,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41.

[41]Alan Ryan,On Politics: A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New York: Liveright Publishing Corporation,2012,p.697.

[42][英]A.L.勒·凯内:《卡莱尔》,段忠桥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44页[43]Robert S.Dower,“Thomas Carlyle”,in The Social&Political Ideas of Some Representative Thinkers of The Victorian Age,a series of lecture delivered at Kings College University of London During the Session 1931-32,Edited by F.J.C.Hearnshaw,London: George G.Harrap & Company Ltd.,1933,p.37.。

[44][英]托马斯·卡莱尔:《英雄和英雄崇拜》,张峰、吕霞译,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2页[45][英]托马斯·卡莱尔:《英雄和英雄崇拜》,张峰、吕霞译,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21页[46]韦伯论克里斯玛型领袖,参见[德]马克斯·韦伯《支配社会学》,康乐、简惠美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2页。

[47][英]托马斯·卡莱尔:《英雄和英雄崇拜》,张峰、吕霞译,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2页[48][英]托马斯·卡莱尔:《英雄和英雄崇拜》,张峰、吕霞译,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9页[49]斯堪的纳维亚异教神话中的人物,他被其民族当作神来崇拜。

[50]约翰·诺克斯(约1505或1513—1572),苏格兰宗教改革家,苏格兰长老会的创始人[51]塞缪尔·约翰逊(1709—1784),英国作家[52]罗伯特·彭斯(1759—1796),苏格兰诗人。

[53][英]托马斯·卡莱尔:《英雄和英雄崇拜》,张峰、吕霞译,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322—323页[54][英]托马斯·卡莱尔:《文明的忧思》,郭凤彩译,金城出版社2011年版,第102—103页。

[55][英]托马斯·卡莱尔:《英雄和英雄崇拜》,张峰、吕霞译,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22页[56]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在《功利主义》中对卡莱尔的批评有过直接回应参见[英]蒂姆·莫尔根《理解功利主义》,谭志福译,山东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5页。

[57][英]托马斯·卡莱尔:《文明的忧思》,郭凤彩译,金城出版社2011年版,第15页[58][英]托马斯·卡莱尔:《文明的忧思》,郭凤彩译,金城出版社2011年版,第2页[59][英]托马斯·卡莱尔:《文明的忧思》,郭凤彩译,金城出版社2011年版,第11页。

[60][英]托马斯·卡莱尔:《文明的忧思》,郭凤彩译,金城出版社2011年版,第10页[61][加]查尔斯·泰勒:《世俗时代》,张容南等译,上海三联书店2016年版,第433页[62][英]托马斯·卡莱尔:《文明的忧思》,郭凤彩译,金城出版社2011年版,第53页。

[63][英]托马斯·卡莱尔:《文明的忧思》,郭凤彩译,金城出版社2011年版,第53页[64][英]托马斯·卡莱尔:《文明的忧思》,郭凤彩译,金城出版社2011年版,第56页[65]参见[英]以赛亚·伯林《自由论》,胡传胜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201页。

[66]Robert S.Dower,“Thomas Carlyle”,in The Social&Political Ideas of Some Representative Thinkers of The Victorian Age,a series of lecture delivered at Kings college university of London During the Session 1931-32,Edited by F.J.C.Hearnshaw,London: George G.Harrap & Company Ltd.,1933,p.47.

[67]Robert S.Dower,“Thomas Carlyle”,in The Social&Political Ideas of Some Representative Thinkers of The Victorian Age,a series of lecture delivered at Kings college university of London During the Session 1931-32,Edited by F.J.C.Hearnshaw,London: George G.Harrap & Company Ltd.,1933,p.47.

[68][英]托马斯·卡莱尔:《文明的忧思》,郭凤彩译,金城出版社2011年版,第18页[69][英]托马斯·卡莱尔:《文明的忧思》,郭凤彩译,金城出版社2011年版,第21页[70]Robert S.Dower,“Thomas Carlyle”,in The Social&Political Ideas of Some Representative Thinkers of The Victorian Age,a series of Lecture delivered at Kings College University of London During the Session 1931-32,edited by F.J.C.Hearnshaw,London,George G.Harrap & Company Ltd.,1933,p.42.。

[71]一译穆勒[72]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1772—1834)反对功利主义他是英国浪漫主义运动的领袖人物之一,对于把德国哲学引入英国做出了重大贡献密尔称边沁与柯勒律治为他们那个时代最具原创性的伟大思想家。

参见[英]蒂姆·莫尔根《理解功利主义》,谭志福译,山东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页[73][英]约翰·穆勒:《约翰·穆勒自传》,吴良健等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11页[74][英]约翰·穆勒:《约翰·穆勒自传》,吴良健等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46页。

[75][英]约翰·穆勒:《约翰·穆勒自传》,吴良健等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47页[76][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9—10页[77][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83页。

[78][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60页[79][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67页[80][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69—70页。

[81]参见[英]蒂姆·莫尔根《理解功利主义》,谭志福译,山东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7页[82][英]约翰·穆勒:《功利主义》,徐大建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14页[83][英]约翰·穆勒:《功利主义》,徐大建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12页。

[84][英]约翰·穆勒:《功利主义》,徐大建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10页[85][英]约翰·穆勒:《功利主义》,徐大建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80页[86]Alan Ryan,On Politics:A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New York and London:Liveright Publishing Corporation,2012,p.722.。

[87][英]J.S.密尔:《代议政府制》,汪瑄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12页[88][英]J.S.密尔:《代议政府制》,汪瑄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35页[89][英]J.S.密尔:《代议政府制》,汪瑄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36页。

[90][美]珍妮弗·皮茨:《转向帝国:英法帝国自由主义的兴起》,金毅、许鸿艳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91]Hannah Arendt,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San Diego,New York,London: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Publishers,1975,p.125.。

[92][美]珍妮弗·皮茨:《转向帝国:英法帝国自由主义的兴起》,金毅、许鸿艳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28页[93][美]珍妮弗·皮茨:《转向帝国:英法帝国自由主义的兴起》,金毅、许鸿艳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95、221页。

[94]William Thomas,“Mill”,in Political Thinkers: From Socrates to the Present,edited by David Boucher and Paul Kelly,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p.321.

[95]Alan Ryan,On Politics:A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New York and London:Liveright Publishing Corporation,2012,p.725.

[96]此阿诺尔德·汤因比出生于1852年,1883年英年早逝,是经济史家为当代历史学家、《历史研究》的作者阿诺尔德·约瑟夫·汤因比的叔叔他研究18、19世纪英国的工业革命史,“工业革命”一词因他的著作而变得流行。

在社会政治方面,他主张改善劳工阶级的生活状况[97]里特著有《达尔文主义与政治》《国家干预的原则》《达尔文与黑格尔》《自然权利》[98]W.J.Mander,British Idealism: A History,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pp.7-8.。

[99]W.J.Mander,British Idealism: A History,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p.18.[100]W.J.Mander,British Idealism: A History,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 pp.24-25.

[101]A.D.Lindsay,“T.H.Green and the Idealists”,in The Social&Political Ideas of Some Representative Tthinkers of The Victorian Age,a series of lecture delivered at Kings College University of London During the Session 1931-32,edited by F.J.C.Hearnshaw,London,George G.Harrap& Company Ltd.,1933,p.153.

[102]曾国祥:《英国观念论:一个消逝的思想传统?》,载李强主编《民主与现代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71页[103]贺麟:《现代西方哲学讲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51页。

[104]浦莱士:《现代传记研究集》,转引自贺麟《现代西方哲学讲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47页[105][英]格林:《T.H.格林著作集》第3卷,转引自金岳霖《道、自然与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326—327页。

[106][英]格林:《T.H.格林著作集》第3卷,转引自金岳霖《道、自然与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327页[107]T.H.Green,“Lectures on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Obligation”,转引自W.J.Mander,British Idealism:A History,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p.233。

[108]W.J.Mander,British Idealism: A History,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p.230.[109][英]格林:《伦理学导论》,转引自贺麟《现代西方哲学讲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54页。

[110]W.J.Mander,British Idealism: A History,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p.232.[111]W.J.Mander,British Idealism: A History,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p.231.

[112]W.J.Mander,British Idealism: A History,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p.235.[113]W.J.Mander,British Idealism: A History,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 p.239.

[114]W.J.Mander,British Idealism: A History,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pp.240-241.[115]金岳霖:《T.H.格林的政治学说》,载金岳霖《道、自然与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312页。

[116][英]格林:《T.H.格林著作集》第3卷,转引自金岳霖《道、自然与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314页[117][英]欧内斯特·巴克:《英国政治思想》,黄维新、胡待岗等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38页。

[118]W.J.Mander,British Idealism: A History,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p.544,p.552.[119]W.J.Mander,British Idealism: A History,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p.538,p.541.

[120][美]刘易斯·A.科瑟:《社会学思想名家》,石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35页[121]韩承文、徐云霞主编:《世界近代政治思想史》,河南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535页[122]Leon P.Baradat,Political Ideologies: Their Origins and Impact,New Jersey: Prentice-Hall,Inc.,2000,p.317.

[123]Michael W.Taylor,Nineteenth-century Politics and Twentieth-century Individualism,in Herbert Spencer:Legacies,edited by Mark Francis and Michael W.Taylor,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2015,p.47.

[124]Jonathan H.Turner,Herbert Spencer: A Renewed Appreciation,Beverly Hills,CA: Sage Publications,1985,p.11.

[125][英]欧内斯特·巴克:《英国政治思想》,黄维新、胡待岗等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62页[126]不过,M.泰勒(M.W.Taylor)认为,斯宾塞的进化论,既不是拉马克式的,也不是达尔文式的,它从属于斯宾塞更基本的目的论的和谐宇宙秩序观。

参见 M.W.Taylor,Men Versus the State: Herbert Spencer and Late Victorian Individualism,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2,p.76。

[127]Charles R.McCann,Jr.,Individualism and the Social Order:The Social Element in Liberal Thought,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2004,p.95.

[128]Charles Darwin,The Autobiography of Charles Darwin,1809-1882,edited by Nora Barlow,New York:Norton,1969,pp.108-109.转引自Charles R.McCann,Jr.,Individualism and the Social Order:The Social Element in Liberal Thought,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2004,p.128.

[129]斯宾塞:《斯宾塞自传》,转引自[美]刘易斯·A.科瑟《社会学思想名家》,石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01—102页[130][美]刘易斯·A.科瑟:《社会学思想名家》,石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22页。

[131][英]赫伯特·斯宾塞:《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谭小勤等译,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49页[132]Herbert Spencer,Political Writings,edited by John Offer,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156.。

[133]Charles R.McCann,Jr.,Individualism and the Social Order:The Social Element in Liberal Thought,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2004,p.125.

[134]Charles R.McCann,Jr.,Individualism and the Social Order:The Social Element in Liberal Thought,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2004,p.125.

[135]Michael W.Taylor,“Nineteenth-century Politics and Twentieth-century Individualism”,in Herbert Spencer:Legacies,edited by Mark Francis and Michael W.Taylor,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2015,p.42.

[136]Herbert Spencer,Political Writings,edited by John Offer,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p.6-7.[137]Herbert Spencer,Political Writings,edited by John Offer,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43.

[138]Herbert Spencer,Political Writings,edited by John Offer,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56.[139]Herbert Spencer,Political Writings,edited by John Offer,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28.

[140]Herbert Spencer,Political Writings,edited by John Offer,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30.[141]Herbert Spencer,Political Writings,edited by John Offer,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95.

[142]Herbert Spencer,Political Writings,edited by John Offer,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95.[143]Herbert Spencer,Political Writings,edited by John Offer,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95.

[144]Herbert Spencer,Political Writings,edited by John Offer,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41.[145]Ibid.,p.103.中译本《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中,“社会主义”(socialism)皆译为“权威主义”,大谬。

中译见[英]赫伯特·斯宾塞《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谭小勤等译,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41、43、45页“共产主义者”(communist)译为“威权主义者”,亦错,见中译本第44页[146]Herbert Spencer,Political Writings,edited by John Offer,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103.

[147]约翰·奥斯丁,英国法学家,法律实证主义创始人之一,著有《法理学的范围》等[148][英]赫伯特·斯宾塞:《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力》,谭小勤等译,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84页[149]Herbert Spencer,Political Writings,edited by John Offer,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125.。

[150]Herbert Spencer,Political Writings,edited by John Offer,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152.[151]Herbert Spencer,Political Writings,edited by John Offer,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22.

[152]Charles R.McCann,Jr.,Individualism and the Social Order:The Social Element in Liberal Thought,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2004,p.96.

[153]Charles R.McCann,Jr.,Individualism and the Social Order:The Social Element in Liberal Thought,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2004,p.97.

[154]Herbert Spenecer,The Principles of Ethics,Vol.2,Indianapolis: Liberty Classics,1978,p.62.转引自D.Weinstein,Equal Freedom and Utility:Herbert Spencers Liberal Utilitarianism,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p.8。

[155]Herbert Spencer,Political Writings,edited by John Offer,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173.[156]Herbert Spencer,Political Writings,edited by John Offer,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174.

[157][法]阿尔多:《古代城邦》1984年版前言,吴雅凌译,参见[法]库朗热《古代城邦——古希腊罗马祭祀、权利和政制研究》,谭立铸等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页[158]斯宾塞认识梅因。

如前所述,斯宾塞曾言及军事社会是身份社会,工业社会是契约社会梅因的观点先于斯宾塞发表不过,尚无依据表明斯宾塞此论源自梅因参见D.Weinstein,Equal Freedom and Utility: Herbert Spencers Liberal Utilitarianism,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p.22。

[159][英]亨利·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97页[160][德]卡尔·施米特:《宪法学说》,刘锋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75页[161][英]亨利·梅因:《民众政府》,潘建雷、何雯雯译,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43页。

[162][德]米夏埃尔·马廷内克:《奥托·冯·吉尔克(1841年—1921年)——一位伟大的德国法学家的生平和著作》,载郑永流主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2007年第一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30页。

[163][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该书第一版副标题为“论作为经验的文化形式的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第二版则将副标题改为“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参见[德]乌韦·卡斯滕斯《滕尼斯传》,林荣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17页。

[164]转引自[意]萨尔沃·马斯泰罗内《欧洲政治思想史》,黄华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411页[165][德]乌韦·卡斯滕斯:《滕尼斯传》,林荣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19页。

[166][意]萨尔沃·马斯泰罗内:《欧洲政治思想史》,黄华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414页[167][意]萨尔沃·马斯泰罗内:《欧洲政治思想史》,黄华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4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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